2023赤峰中考政策方案
更新时间:2023-3-6 16:46:02
2023赤峰中考政策方案
赤峰市2023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
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内教发﹝2022﹞9号)等文件精神,根据《赤峰市深化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赤教发﹝2022﹞4号)要求,做好2023年全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普通高中“控制规模、内涵发展、分类指导、多样发展”和职业教育“区域统筹、科学发展、扶强办优、创造品牌”发展思路,坚持普通高中“县域为主,有限流动;自主选择,择优录取;公平公正,阳光招生”的原则,完善全市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统一录取、统一质量分析的“五统一”招生考试机制,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优质、特色发展,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
二、考试报名
(一)报名资格
1.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考生报名资格。
(1)具有我市户籍(非外迁)及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严禁往届生报名)。该类考生由学籍所在学校组织报名。
(2)具有我市户籍(非外迁)在外地就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须参加2023年自治区网上报名并参加初二年级地理、生物结业考试。该类考生到户籍所在旗县区教育局中招办报名。
(3)具有我市学籍的驻赤部队现役军人随军子女中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该类考生由学籍所在学校组织报名。
(4)截止2023年3月1日前户籍迁入我市,且具有我市学籍的初三年级学生,可在学籍所在地报名参加中考。该类考生由学籍所在学校组织报名。
(5)截止2023年9月1日,市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同时符合以下2个条件,可在学籍所在地参加中考。该类考生由学籍所在学校组织报名。
①本人具有我市初中阶段学校毕业年级学籍且连续就读满一年;②家长在我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且连续居住、合法职业且纳税(或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均满一年。
上述学生若不符合条件②,如该生具有我市初中阶段学校毕业年级学籍且在我市连续就读满三年,可在学籍所在地参加中考。
户籍迁入我市学生和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须签订《赤峰市2023年户籍迁入我市学生和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承诺书》。
不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只允许报考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报考时须签订《赤峰市2023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考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承诺书》。
2.地理、生物结业考试考生报名资格。
(1)具有我市学籍的在校初二学生。
(2)具有我市户籍且具有同等学力的适龄青年。
(3)符合参加毕业升学考试报名资格(无地理、生物结业考试成绩)考生。
(二)资格审核。报名资格审核工作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和民族教育科统一协调下进行,于网上报名前完成。
1.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核。
(1)上文中“二(一)1.(1)”的考生由各旗县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民教股)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审定后的花名册一式三份盖章后(学籍管理专用章和中招办专用章)于网上报名前报市中招办。
(2)上文中“二(一)1.(2)(3)(4)(5)”的考生由各旗县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民教股)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后,于网上报名前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民教科)进行复审。审定后的学籍花名册一式四份加盖市、旗县区两级基础教育(民教)科(股)学籍管理专用公章及中招办专用公章,由市、旗县区基础教育(民教)科(股)、旗县区招生考试办公室、初中学校分别备案。
①学籍情况审查。学籍以2022年9月1日前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2023届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学籍数据为准。各初中学校要对毕业年级学生学籍信息与学生个人真实信息进行核实,发现问题,及时申请变更。身份证号非“1504”开头学生(户籍迁入我市的学生和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填写《2023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学籍及实际就读情况审查表》,由考生就读学校和该校所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验学籍及实际就读情况。学校校长、学籍管理部门负责人、班主任分别审核签字并确认相关信息真实性。
②户籍条件审核。重点审查考生户口簿原件,对有疑问的考生要通过调阅人口数据库进一步核实。
③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长具备条件审核。此类考生须填写《2023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长具备条件审核表》交由相关部门出具审核意见,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到学籍所在旗县区教育局中招办进行资格初审。
④赤峰市户籍(非外迁)在外地就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要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旗县区教育局中招办进行资格初审。
⑤具有我市学籍的驻赤部队现役军人随军子女中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需提供学籍证明、父母军官证、所在部队政治部证明、出生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到学籍所在旗县区教育局中招办进行资格初审。
对于违规办理户籍或学籍、伪造实际就读经历及相关佐证的考生要做出严肃处理。考试前查实的要取消报名资格和考试资格,考试后查实的要取消成绩和录取资格,录取后查实的要取消入学资格,已入学的要取消学籍。对考生资格弄虚作假所涉及的相关部门和责任人,一经查实,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2.地理、生物结业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各旗县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负责报名资格审核,对于初三毕业生补报地理生物结业考试的考生需单独汇总(上报名单同时交本旗县区招生办一份备案),并于资格审核期间前上报电子版数据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
(三)网上报名。根据本年度自治区考试中心下发《关于全区初中升学考试招生网上报名等相关事宜的通知》要求,赤峰市2023年中考报名及地理、生物结业考试报名工作与自治区各盟市同步进行,实行统一网上报名,报名结束后不再安排补报工作。
1.报名方式。所有通过资格审核的初中毕业生,可由所在学校组织网上报名,本人也可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自行报名(具体报名办法见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nm.zsks.cn)。
2.信息采集方式。报名信息采集方式分为网上采集和现场采集两部分。考生的文字信息由考生本人在网上报名时通过互联网录入方式采集。考生的图像信息采集,根据中考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的花名册,所在学校配合旗县区中招办统一组织考生在本校进行现场采集。
3.加强报名指导。考生在报名期间须持有效二代身份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报名时不区分报考类别(普通高中、中高职贯通培养、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等)。考生需要提前办理二代身份证。各旗县区中招办和初中学校要认真做好中考报名指导,指导考生如实填报本人各项报考信息,提高报名密码的设密标准(至少8位数且由数字及字母等混合编排,如:“72C#1688”),使每个学生都建立起密码安全意识。学生报名密码只能由学生本人及其监护人掌握,学校、教师及其他任何人员均无权掌握密码,无权更改考生信息和报考志愿。旗县区中招办要健全电子档案,做好各项信息检测,确保考生报名信息真实、准确、安全、保密。考生信息由专人管理,除管理人员外不允许其他人员获知学生家长信息。
4.保证信息准确。各旗县区中招办要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根据报考条件,认真核对考生信息,确保考生信息准确无误,特别是关键数据(姓名、身份证号和电子学籍号等),严格控制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报名。
(四)特长生报名。选择报考特长生(非学科强基特长生)的考生在4月10日至4月15日期间登录《赤峰市中考信息网》进行特长生网上报名(选择学校及特长专业),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专项特长。报名结束后不得调剂、不再补报。报考前旗县区中招办要指导考生所在初中学校对全体考生进行报考政策解读,避免出现大量专业特长不突出的学生盲目报名情况。
(五)收费要求。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关于延续执行呼和浩特市中考考务费收费标准的批复》(内发改费字〔2014〕1192号)文件,初中毕业年级考生需交招生考试费150元(其中包括报名、考试、阅卷等费用120元,体育考试费用30元);参加初二地理、生物结业考试的考生需交考务费30元。招生考试费于中考报名时由旗县区招办代收,支出办法另行通知。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能力、信息技术考试收费另行通知。
三、升学考试、体育考试及信息与实验考试
(一)命题。市中招办组织命制试题。依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工作的意见》(教基〔2019〕15号)要求,考试命题工作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和宗教观。注重加强对学生理想信念、爱国主义、品德修养、知识见识、奋斗精神、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注重引导学校落实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引导教师积极探索基于情境、问题导向、深度思维、高度参与的教育教学模式,引导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充分发挥考试对推动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的重要导向作用。考试结束后由市中招办组织专人对试题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予以通报。
(二)考试
1.考试科目及分值。初中毕业年级考试科目为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50分(含听力测试30分)、道德与法治80分、历史80分、物理90分、化学70分共5卷7科,以及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能力各10分、信息技术10分,体育50分,少数民族语文150分。初二年级考试科目为地理70分、生物60分,1卷2科。中考总分数为各科实际卷面分数折合成上述规定分数的总和。
2.考试形式及日程安排。
(1)笔试。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少数民族语文、地理、生物考试形式均为闭卷笔试。
(2)信实考试。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能力、信息技术考试(以下简称“信实考试”),依据《关于做好赤峰市2023年初中毕业生信息技术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的通知》(文件另发),考试采取动手操作的形式,考试内容为初中阶段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等学科,要求学生掌握并应独立完成的实验项目和动手操作项目。在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和指导下,由旗县区教育局集中组织实施,市中招办考务组对考试结果进行核查,核查无误后于6月10日前上报市中招办。
(3)体育考试。赤峰市 2023年初中升高中体育考试成绩总分50分,体育考试项目共四项:1000米(男)、800米(女),满分20分;立定跳远,满分10分;坐位体前屈,满分10分;运动技能(篮球运球绕标志物、排球垫球、足球运球绕标志物三个项目选择一项),满分10分。学生自主在四个体育考试项目中选择三项参加考试,以实际得分计,未选择参加体育考试项目按满分计。在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和指导下,由旗县区教育局集中组织实施,市中招办考务组对考试结果进行核查,核查无误后于6月10日前上报市中招办。
(4)普通特长生专项能力测试。音乐、体育、美术、科技特长能力测试,除提前录取的特长生之外,其他特长生必须参加专项能力测试。专项能力测试工作在市教育局中招办统一领导下,在旗县区教育局监督下,由招生学校具体组织实施。招生学校要制定专项能力测试方案,并于4月5日前向社会公布,5月份进行专项能力测试。专项能力测试期间旗县区中招办、纪检部门工作人员要全程参与。6月5日前由招生学校将专项能力测试成绩经旗县区中招办审核后上报市教育局中招办,excel版独立密封两份,纸版成绩单每页要有学校盖章,校长、旗县区教育局纪检监察人员、中招办人员和参与测试人员签字。
(5)成绩公示要求。信实考试成绩、体育测试成绩、特长生测试成绩(或原始分数)当场公布并在考生所在初中学校公示(不少于一周)。对于获得特长生录取资格的考生,要在录取学校及考生所在初中学校公示(不少于一周),公示考生信息包括考生号、姓名、性别、测试项目、测试成绩。市中招办将在《赤峰市中考信息网》等媒体上进行统一公示,接受基层学校、考生及家长监督。
(三)考务、阅卷、成绩查询
1.考务、阅卷和分数统计。考务、阅卷和分数统计工作分别由市中招办考务组和阅卷组统一组织。考生均使用统一的答题纸进行答题,实行网上阅卷,试题与答卷分离。市中招办各考务组要将笔试成绩、体育成绩、信实成绩刻录光盘独立密封四份,上报市中招办。市中招办将成绩分别移交市教育局系统纪委、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考务组。
2.成绩查询。初三考生各科成绩及考生总成绩查询时间为7月9日—7月11日,初二考生地理、生物结业考试成绩查询时间为7月11日—7月12日,考生可在《赤峰市中考信息网》查询。
3.成绩复查。(1)初三考生对毕业考试笔试成绩有疑义的,可于7月10日—7月12日,在网上提出试卷复查申请,市中招办阅卷组于考生提出申请后的1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将复查结果反馈考生。(2)初二考生对地理、生物结业考试笔试成绩有疑义的,可于7月12日—7月13日,在网上提出试卷复查申请,市中招办阅卷组于考生提出申请后的1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将复查结果反馈考生。
试卷复查项目为考生答题纸与扫描图像内容是否一致,有无漏评,成绩有无漏登、漏统,不涉及试题内容。除指定工作人员外,考生本人、家长及其他人员一律不准接触纸介质和电子试卷。对任何一科成绩有异议的考生,请与相关考务组联系。
4.试卷复查收费。申请试卷复查的考生,每查一科,需在网上缴纳手续费5元(内发改费字〔2004〕1122号)。复查后确属有误的,由市中招办负责更正,并退还复查手续费。
(四)考试成绩的使用。考试成绩是初中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初二地理、生物学科结业考试成绩计入下一年度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总成绩中。
四、综合素质评价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由旗县区教育局按(赤教基字〔2006〕14号)文件要求负责组织实施。各旗县区教育局于6月底前组织各初中学校进行网上评价试行,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学生的成长记录册》及电子版由学生本人保管,入学时作为学生的重要录取依据材料,否则,学校有权不予录取。评价结果作为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依据之一;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条件之一。
五、招生录取
(一)招生计划。由市中招办统一核定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包括统招计划、分招计划和特长生招生计划。具体招生计划另行发文。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1〕1号)精神,逐步推进旗县区普通高中属地招生。除市教育局直属普通高中计划、优质普通高中有限流动计划和特色项目普通高中特长生(含学科强基特长生)招生计划外,其它普通高中到2024年完全实现属地招生。
(二)招生范围、对象及方式
1.规范录取方式。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由市中招办统一网上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否则不予录取。中等职业学校不得补录未被网上录取的应届毕业生。跨盟市、跨省招生按自治区有关文件执行。未经市教育局批准跨旗县区的普通高中不得跨旗县区招生。
2.规范招生范围。赤峰二中、赤峰蒙中、赤峰学院附中、赤峰新城红旗中学“国际班”、赤峰市第二实验中学(松山蒙中)“珍珠班”和“网球班”、赤峰昭乌达中学(民办)、红山区光明学校(民办)、赤峰红山印象中学(民办)、赤峰弘亚学校(民办)、元宝山挚诚学校(民办)、赤峰荷马实验学校(民办)、蒙东演艺学校(民办)、松山外国语学校(民办)及职业学校按核定招生计划可面向全市招生。赤峰学院附中主要招收红山区考生。赤峰新城红旗中学“国际班”主要面向红山区、元宝山区、松山区招生,面向旗县招生每个地区不超过2人。赤峰新城红旗中学“网球班”主要面向红山区、元宝山区、松山区招生。松山蒙中“珍珠班”、“网球班”面向其他旗县区招生每个地区分别不超过8人。松山外国语学校以面向“三区”招生为主,面向其他旗县招录的高分段学生每个地区不超过2人。
3.规范学生有限流动。为推进高中优质特色多样化发展,优质普通高中可面向区域外招收学生,招生计划计算办法为:学校近三年高考600分以上人数之和÷全市优质普通高中近三年高考600分以上人数之和×120人,每所优质普通高中面向区域外招生总数不得超过20人,面向每个旗县区招生最高限额为:学校面向区域外招生人数除以12。
4.规范普通特长生招生。合理规划统筹音乐、体育、美术、科技特长生招生,对于特长生培养不规范、出口不畅的学校,要适度缩减招生计划。经市中招办批准允许招收特长生(音乐、体育、美术、科技)的学校,按照市中招办核准的特长生招生计划数招生。未经市中招办批准的术科测试在招生录取中不予认可。严禁任何学校自行组织特长生文化课考试,更不得提前办理录取手续。
5.探索学科强基特长生招生。市中招办根据高中学校办学特色,探索建立数学、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美术等学科强基特长班。特长班可按照计划面向全市招收学科特长生,招生计划不得超过30人。普通高中可根据学校办学实际,经旗县区教育局审核后向市教育局申请学科强基特长班,市教育局评估认定后批复招生计划,开展试验。学科特色校申报截止时间为3月20日。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6.实施优质普通高中分招政策。实行旗县区优质普通高中面向区域内初中“均衡招生”,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按一定比例(不低于60%)直接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具体分招方案由旗县区教育局制定,经市教育局审核备案后实施。鼓励有条件的旗县区实施优质普通高中名额100%分配到区域内初中。
7.实施薄弱学校专项计划。为促进县域内各初中均衡发展和高中招生相对公平,实施优质普通高中对区域内薄弱初中学生专项计划,具体情况由旗县区教育局确定。旗县区教育局根据本地区初中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旗县区优质普通高中和赤峰二中对薄弱初中的“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经市教育局审核通过后实施,实施方案上报截止时间为4月1日。专项计划不得超过分招计划,同时设定最低录取分数线。招生条件为学生具有薄弱初中学校学区内户籍(外迁入的必须满三年),具有本校学籍并连续就读满三年,资格审核由旗县区负责,于5月1日前上报市教育局。如果报名人数超过专项计划,按照中考成绩择优录取。
8.探索普职融通教育。为构建文化素养和职业素养兼备的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形成体系开放、渠道互通和选择多样的人才培养机制,在中等职业学校试点招收普职融通班,实施普职融合“1+2”人才培养方式。被录取到普职融通班的学生高一学籍注册在中等职业学校普高班,高一后按比例职普分流,未达到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的学生,转为中等职业学校职业学籍。
9.积极引导中职招生。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市级重点专业全市范围招生,鼓励考生跨旗县流动,根据成绩和自身爱好特长,报考相对应的中等职业学校市级重点专业。
(三)志愿填报及录取
1.志愿填报办法。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统招和分招相结合的方式,考生根据分数分时分段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时,考生需在监护人和班主任指导下慎重选择。在规定时间内未填报志愿或志愿填报有误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要清楚自己网报志愿的结束时间,在网报结束前完成填报工作。
2.志愿批次、填报和录取时间。
汉授、蒙授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录取时间为每日上、下午两个时间段填报:8:30-10:00和14:30-16:00,结束本次填报后的一个小时后可以查询录取结果。市中招办根据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报考人数和录取学校招生总量,划定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录取工作按照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和网报时段择优录取。中等职业学校按考生成绩分时间段录取,每个专业按照报名情况高分者优先录取,专业录取人数达到计划数后停止填报该专业。报考五年高职的考生不得填报普通高中志愿,否则无法填报五年高职。请考生按照公布的最低分数控制线和职业学校的各专业招生计划及时填报志愿,避免延误填报志愿导致高分考生未能录取。
(1)蒙授普通高中(统招、分招)网报时间:
7月18日 8:30—10:00;
7月18日14:30—16:00。
(2)汉授普通高中(统招、分招)、中等职业学校网报时间:
7月19日 8:30—10:00 最低控制线为900分;
7月19日 14:30—16:00 最低控制线为850分;
7月20日 8:30—10:00 最低控制线为800分;
7月20日 14:30—16:00 最低控制线为750分;
7月21日 8:30—10:00 最低控制线为700分;
7月21日 14:30—16:00 最低控制线为650分;
7月22日 8:30—10:00 最低控制线为600分;
7月22日 14:30—16:00 最低控制线为550分;
7月23日 8:30—10:00 最低控制线为500分;
7月23日 14:30—16:00 最低控制线为450分;
7月24日 8:30—10:00 最低控制线为400分;
7月24日 14:30—16:00 最低控制线为300分;
7月25日 8:30—10:00 最低控制线为200分;
7月25日 14:30—16:00 200分以下。
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会在《赤峰市中考信息网》发布公告。如遇特殊情况改变录取时间的,市教育局中招办在《赤峰市中考信息网》发布公告。
3.特长生录取。特长生录取分为学科强基特长生录取、普通特长生提前录取和普通特长生网上录取三部分,具体要求如下:
(1)学科强基特长生录取。学科强基特长生按照“文化课+面试(测试)”成绩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参考中考总分和学科成绩,具体要求在中考成绩公布后通知。面试(测试)时间为7月15日,录取结果查询时间7月17日。
(2)普通特长生提前录取。普通高中自由选择是否招收提前录取考生,招收提前录取考生数不得超过该专项计划数的25%,获得国家级团体荣誉的专项可适当放宽。高中学校将考生申请和相关材料经旗县区中招办审核、签署意见后于4月20日之前报市教育局中招办,通过审核后予以拟录取。不按照此比例上报的,取消该专项提前录取计划。具体要求如下:
1)确定提前录取资格。初中阶段期间参加旗县区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赛事或全运会的考生,需要获得所报考专项的如下级别的奖励。
①音乐、美术考生。只能是个人获得的奖项,不能是团体。个人获奖:旗县区级比赛前三名的考生,市级、自治区级或国家级比赛前五名考生。
②非足球类体育考生
个人获奖:旗县区级比赛前三名的考生,市级、自治区级或国家级比赛前五名考生。
团体获奖:旗县区级体育比赛团体赛第一名中的二分之一场上绝对主力队员,市级、自治区级体育比赛团体赛前二名中的二分之一场上绝对主力队员,国家级体育比赛团体赛前三名中的全体场上队员。
③足球类考生。参加“主席杯”足球赛的全体队员、参加“旗长杯”足球赛且进入最佳阵容名单的队员。各旗县区必须在4月20日之前向市教育局上报旗(县区)长杯足球赛最佳阵容名单。
足球类考生的提前录取工作执行如下两条:
第一:跨区域提前录取。参加“主席杯”足球赛的高中学校可突破旗县区限制,到未参加“主席杯”足球赛的旗县区招生,招生外旗县区考生人数不得超过本校足球特长生招生计划的25%。
第二:区域内提前录取。各高中学校提前录取本旗县区考生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校足球特长生跨区域提前录取后剩余招生计划数的25%。
2)提交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①考生申请。旗县区中招办初审考生提交的所有资料无疑义的,在考生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签字。
②所在初中校校长署名推荐信。推荐信内容包括思想品德情况、特长情况、成绩情况、遵守纪律情况,初中校校长对所推荐的考生负诚信责任。
③考生参加赛事的通知、获奖证书(获奖通知),足球特长生提供旗(县区)长杯足球赛最佳阵容名单。经旗县区组织赛事的部门加盖公章,主管部门负责人确认签字。
④考生和所报高中学校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拟录取协议。一经签订协议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违反协议。
⑤考生参加赛事的秩序册或会序册(带有参赛人员名单)。
3)拟提前录取考生网上公示。拟提前录取公示无异议的,该类考生的录取不受中考分数限制,占学校招生计划数。
4)网上公示的拟提前录取考生要继续遵守初中学校管理规定,参加中考的各项考试并取得毕业资格,如有考生在毕业前有违反学校管理规定、缺考或违纪、违法行为的,将取消提前录取资格。
(3)普通特长生网上录取。除提前录取考生外,中考成绩、特长测试成绩通过全市特长生录取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于7月17日上午8:30-10:00进行网上确认。确认继续填报特长生的,无需进行任何操作。如有想放弃填报的,考生在此时间段进行放弃操作,放弃后将无法再报特长生。市中招办按照特长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1)确定特长生中考分数最低控制线。
第一:艺术类考生中考分数达到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
第二:田径类体育考生(高考体育四项:100米、800米、立定三级跳远、铅球)中考分数达到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下30分。
第三:各种球类团体项目以及拳击、举重、跆拳道等特殊项目的考生因比赛取得成绩后高考时能走自主招生,中考分数达到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下80分。
2)特长测试成绩最低控制线。
第一:艺术类考生只测试专项,专项成绩(满分100)不得低于75分。
第二:体育类(包括网球)考生特长成绩由两部分组成:中考体育成绩(满分50分)和专项成绩(满分50分)。中考体育成绩名次必须在全市参加体育测试学生的前八分之一。专项测试由学校实施,特长测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
(四)报到与学籍注册
1.报到。根据自治区下发的《关于加强全区中小学校校历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内教基字〔2014〕59号)通知要求,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执行非高寒地区教育教学时间安排,各高中学校要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并标明报到、开学时间、学校联系方式。开学后2周内未报到且未请假的考生,学校有资格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2.学籍注册。各普通高中在9月10日前将电子版学生报到和分班信息上报市教育局基教科,中等职业学校于10月15日将电子版的学生报到和分班信息上报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高等教育科,市教育局中招办会将中考录取结果和报到信息对接,生成考生学籍信息,并统一为考生注册高中阶段学籍。
(五)政策加分及审核认定
1.加分对象及分值。
(1)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细则》(政〔2021〕48号)有关规定,现役军人子女在中考录取时加10分。在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或曾在上述地区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在中考录取时加20分。
(2)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细则》(内消〔2021〕176号)有关规定,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在中考时给予加10分照顾。在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或曾在上述地区工作累计满10年的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在中考时给予加20分照顾。
(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办法》(内公办〔2019〕51号)有关规定,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参加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标准执行。
(4)根据《司法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参照公安机关实行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教育优待的通知》(司办通〔2020〕32号)有关规定,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烈士、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人民警察子女参加中考,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标准执行。
符合以上多项优待条件的,只享受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
2.审核认定程序。
(1)考生申请。凡申请政策加分的考生,必须于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供父母的工作证或军官证(消防员证)、身份证、结婚证以及本人的户口簿、出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以及所在单位出具的优待资格审核表及优待证明。烈士、因公牺牲、残疾的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和公安民警子女还需提供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
(2)学校初审。学校审核后将资格确认考生信息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并将原件及复印件报旗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公示期间市区两级中招办接受群众举报。
(3)旗县复审。旗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指派专人负责审核。审核合格后于3月20日前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册(纸质和电子)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及公示等材料报市中招办。
(4)市级公示。市中招办将审核认定结果在《赤峰市中考信息网》上公示。
未于规定时间提交资格审核材料的,一律不予追加。对于伪造加分证件的行为,一经发现,除取消加分外,还将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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