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教育局关于松阳一中2019年高中分配生招录工作的实施办法
更新时间:2019-7-24 10:05:57
松阳县教育局关于松阳一中
2019年高中分配生招录工作的实施办法
松阳一中、各初中学校:
为积极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均衡发展,促进学生个性和潜能的发展,根据《丽水市教育局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丽水市2019年高中段招生计划的通知》(丽教计〔2019〕 57号)和《松阳县教育局关于2019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的实施办法》(松教〔2019〕35号)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
3.坚持指标到校、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分配计划
今年松阳一中计划招录的分配生名额为384人(含县域创新计划165人),根据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实行分配生制度的要求,现将分配生名额219人(已减去县域创新计划165人)根据初中毕业生数分配到各初中学校:
学 校 |
分配计划 |
|
学 校 |
分配计划 |
松阳三中 |
55 |
松阳五中 |
45 | |
民族中学 |
60 |
古市中学 |
39 | |
玉岩实验学校 |
1 |
汇文中学 |
19 | |
合计:219人 |
三、招录条件
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报考所在初中学校具有两年以上连续学籍并实际就读的应届毕业学生(含符合学籍管理规定转入、复学的学生)。
2.综合素质测评等第达到2A2P及以上。
四、录取办法
分配生录取工作在普通生统录后进行。由县教育局招考办根据各校的分配生计划从各校未被统录并符合分配生招录条件的考生中,按学业考试成绩(总分3)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最后一名分数相同,则按以下顺序录取:(1)学业考试语、数、英三科成绩相加,成绩高者优先。(2)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等第A多者优先。(3)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先,同类荣誉看级别,同类级别看次数。(4)班干部任职情况。
分配生录取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原则上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统录分数线60分,具体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县教育局确定。
五、学校工作程序
(一)宣传发动
初中学校召开考生及家长会,宣讲分配生录取实施办法,公布本校的分配生计划数。
(二)张榜公示
初中学校按照择优录取原则,按从高到低排序确定预录人选,并在校内张榜公示分配生预录排序名单。
(三)汇总上报
公示无异议后,初中学校将分配生录取花名册(纸质、电子表格各一份),报县教育局招考办。
六、审核录取
县教育局招考办根据各校分配生计划、学生的学业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定等情况进行审核,确认分配生的录取名单。
七、工作要求
1.分配生的审核工作政策性强,牵涉面广,社会特别关注。各学校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保证各项工作、各个环节按时间、按要求完成任务。
2.初中学校在审查确定分配生时,应严格审查学生的学业成绩、综合素质评定等第等相关因素,严格按分配生择优原则确认。
3.在分配生的择优确认过程中,如发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该分配生的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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