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威海市市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
更新时间:2020-3-19 8:44:38
2020威海市市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
环翠区教育和体育局,国家级开发区教体处,机关各科室,局属有关单位,市直有关学校:
根据《关于做好威海市2020年初中学业考试及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意见》(威招考委〔2020〕1号)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有关事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5〕152号)文件的有关要求,为做好市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特制定本意见。
一、招生计划
2020年市直普通高中、威海艺术学校普通高中艺术班、威海市实验外国语学校、威海大光华国际学校共计划招生5010人,音乐、体育、美术、综合艺术及科技创新特长生计划单列,具体计划和录取比例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确定。
2020年招生计划表
注:1.2020年市直普通高中招生总计划数和威海一中招生总计划数不包括新疆内地高中班学生80人、青海海北班学生40人。
2.2020年市直普通高中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纳入学校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中,其中:威海一中男篮8人,女篮7人,男足7人,女足7人;威海二中男排4人,女排6人,女足7人,健美操3人(男生1人、女生2人);威海三中男排1人,女排1人,乒乓球4人(男生2人、女生2人);威海四中男足11人,女足10人,田径8人,棒球13人,垒球13人,健美操6人(男生2人、女生4人)。
3.2020年威海一中高水平合唱团成员招生10人,威海实验高中高水平管乐团队成员招生20人,纳入学校艺术生招生计划中。
二、招生区域
(一)普通生。
威海一中、威海二中、威海三中、威海四中根据生源分布和相对就近的原则划定以下招生区域:
威海一中招生区域:环翠区城区昆明路以北(含孙家疃街道);高区城区世昌大道以北。
威海二中招生区域:环翠区城区昆明路以南、羊亭镇、张村镇、温泉镇;高区城区世昌大道以南、初村镇;临港区;经区。原则上即墨路以北为北校区招生区域,学校可根据生源情况和学生意愿适度调整。
威海三中招生区域:环翠区城区昆明路以南、温泉镇;经区。
威海四中招生区域:环翠区城区昆明路以北(含孙家疃街道)、羊亭镇、张村镇;高区;临港区。
威海实验高中招生区域为威海中心城区(含环翠区、高区、经区、临港区,下同),按志愿填报招生。
(二)特长生。
市直普通高中高水平运动队队员、威海一中高水平合唱团成员、威海实验高中全部特长生、威海三中美术特长生、威海艺术学校普通高中艺术班,招生区域均为中心城区;其他特长生按普通生招生区域实行划片招生。
(三)区域认定。
考生区域认定时间为2020年2月22日至28日。考生通过访问威海政务服务网(http://whzwfw.sd.gov.cn),点击“威海市高中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管理系统”链接进行网上申请认定,考生可选择所在户口薄地址或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等,下同)地址认定招生区域,网上认定不准确的考生,可携带有关材料到所在区招生部门现场认定。必要时,须提供证明考生与所在户口薄户主或房屋产权证所有人关系的有关材料(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明、公证书、其他法定监护人证明等)。
选择使用考生所在户口薄地址认定的,户主须为考生本人或考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主为其他人的考生,可通过填报志愿报考威海实验高中,若未被录取则根据其户口簿地址确定为威海三中或威海四中招生区域。
选择使用房屋产权证地址认定的,产权所有人须为考生或法定监护人。
无中心城区户口且法定监护人或本人无中心城区房屋产权证的考生,可通过填报志愿报考威海实验高中,若未被录取则根据其初中学校驻地确定为威海三中或威海四中招生区域。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考生网上信息采集时间为2019年12月20日至31日,由初中学校集中上传考生照片、基本信息及报考科目。2020年2月27日至28日,各区、初中最后核定报名考生人数及信息,3月1日之后不再增减考生人数及修改任何考生基本信息。
(二)考试时间。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科目考试时间为6月16日至17日。6月19日至23日完成评卷、数据检查及统计工作。6月24日公布成绩,同时公布考生成绩分数段统计表。
威海一中、威海二中、威海实验高中体育类、科技创新类特长生,威海一中高水平合唱团、威海实验高中高水平管乐团专业考试时间为3月19日;威海三中、威海四中体育类、科技创新类特长生专业考试时间为3月20日;艺术类特长生专业考试时间为3月21日、22日。
(三)报志愿时间和要求。
1.普通生。填报普通生志愿时间调整为成绩公布后,具体时间为6月25日至26日24时。未填报志愿的考生,根据家庭区域默认填报普通生志愿。
威海一中、威海二中、威海实验高中为同一批次。威海一中招生区域内的考生可以在威海一中、威海实验高中间选择填报不超过2个顺序志愿,在上述3所学校间选择填报调剂志愿;威海二中招生区域内的考生可以在威海二中、威海实验高中间选择填报不超过2个顺序志愿,在上述3所学校间选择填报调剂志愿;其他考生可以选择填报威海实验高中志愿。
威海三中、威海四中为同一批次。威海三中、威海四中招生区域内的考生默认填报相应学校顺序志愿,在威海三中、威海四中间选择填报调剂志愿。
2.特长生。填报特长生志愿时间为3月11日至12日。根据特长生招生区域划分要求,填报相应学校志愿。音乐、美术、体育、综合艺术、科技生各类别之间不允许兼报,音乐类中声乐(含高水平合唱团)、器乐(含高水平管乐团)、舞蹈等专业志愿不得兼报;高水平合唱团的考生可兼报其他学校声乐,高水平管乐团的考生可兼报其他学校器乐,体育类中不同录取批次学校的高水平和普通体育可以兼报。
四、录取办法
严格执行《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初中学生学业考试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威政办发〔2014〕4号)和《威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威海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威教发〔2014〕13号)文件规定: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学业考试科目中思想品德、地理、历史、生物学、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技能6个科目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的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总等级均达到C等,且至少有3项需达到B等,达到B等的科目中至少含思想品德、地理、历史、生物学中的一科。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5个考查科目成绩均达到C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6个科目考试成绩总分作为普通高中录取的基本依据。考查科目等级、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综合总等级为D级的不能录取到普通高中。
(一)普通生录取。
同批次学校普通生按照招生计划总数1∶1的比例划定批次录取资格线(平行分考生不受招生计划限制,下同),根据资格线上考生第一志愿,分别按学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依次录取其他志愿的考生。资格线上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不再降分录取。
(二)特长生录取。
市直各普通高中要在特长生招生简章中自行确定具体报考条件、最低专业合格线和最低文化分数线,专业考试合格线不得低于最低专业合格线,文化成绩录取资格线不得低于最低文化分数线,招生简章于2月28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审核批准后统一发布。市直各普通高中特长生专业考试工作方案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须有纪检部门、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考试部门等人员参与监督。考试结束后公布专业合格考生名单,同时上报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并在考点学校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1.艺术特长生。艺术特长生包括美术生(含影视影像)、音乐生(含声乐、器乐、舞蹈)和综合艺术生(含模特、播音主持)。
威海一中高水平合唱团专业考试由威海一中组织实施,威海实验高中高水平管乐团专业考试由威海实验高中组织实施,其他艺术类专业考试由市招生考试办公室组织实施。原则上美术生按招生计划数不低于1:2的比例,威海一中高水平合唱团、威海实验高中高水平管乐团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其他音乐、综合艺术生按招生计划数1∶1.5的比例划定专业考试合格线。已被威海一中高水平合唱团、威海实验高中高水平管乐团确认为专业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其他学校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合格线上考生数量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各学校按比例相应缩减专业上线人数;各学校完不成招生计划的,不做计划调整。
专业考试合格线上考生,根据报考志愿按文化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文化成绩录取资格线。
在对应项目录取没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下,招生学校可申请录取威海一中高水平合唱团、威海实验高中高水平管乐团的未录取考生。
具体要求另文下达。
2.体育特长生。体育类专业考试由市直各普通高中组织。其中,报考高水平运动队的特长生,须在初中阶段参加过区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参与组织的与报考项目相同的体育比赛并获得前3名(其他运动水平特别优秀的考生,经所在学校校长推荐,招生学校同意盖章后,亦可参加对应项目报名考试,每所初中学校每个项目推荐人数不超过2人)。各学校均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专业合格考生名单。专业合格人数达不到学校招生计划的,相应缩减学校招生计划。
已被报考学校确认为专业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其他学校专业考试。具体考试办法详见各学校招生简章,由各招生学校负责解释。
在对应项目录取没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下,招生学校可申请录取上一批次学校的未录取考生。
3.科技创新特长生。凡初中阶段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竞赛中,获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科技论文须获市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国家实用新型专利、国家外观设计专利的(必须为第一作者或独立完成),均具备报名资格。市直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审查报名资格,并及时将考生考试报名花名册(盖章)及考生相关证件资料复印件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查备案。
科技创新特长生专业考试由市直各普通高中组织。各学校均按招生计划数1∶1.2的比例确定专业合格考生名单。录取时按文化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考生文化成绩不低于该校普通生资格线的97%。
(三)自主招生录取。
威海市实验外国语学校、威海大光华国际学校在威海市域内实行自主招生,不限定招生区域,市域外招生计划要上报市教育局转省教育厅备案。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根据学生志愿填报情况,依据学业考试成绩按照计划1:1.2的比例向学校提供考生名单,招生学校负责录取。威海市实验外国语学校、威海大光华国际学校自主招生方案于3月5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批准后实施。
(四)指标生分配办法。
威海一中、威海二中、威海实验高中、威海三中、威海四中将普通生计划总数的85%作为指标生计划数,按照初中学校办学水平评价和考生数各占50%权重的原则分配到各初中学校。
划定威海三中、威海四中普通生录取资格线前,需确认各初中学校指标生计划完成情况,在指标生平均分数线下12分内仍未完成的指标生计划,从学校调出统一调剂使用。
(五)录取顺序。
录取时间为6月27日至6月30日。录取时按以下顺序依次进行:
1.威海一中、威海二中、威海实验高中;
2.威海三中、威海四中;
3.威海艺术学校普通高中艺术生;
4.威海市实验外国语学校、威海大光华国际学校。
各有关高中学校的音乐、体育、美术、科技创新特长生安排在同批次普通生之前录取,未被录取的可参加普通生录取。威海三中美术特长生安排在威海四中美术特长生之后录取。
(六)报到程序。
7月1日前公布录取结果,7月5日至6日报到。达到录取分数线并同意入学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报到,经学校确认无误后领取正式入学通知单。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校确认入学并办理相关手续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各有关高中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校录取工作。学校要及时组织新生办理交费、注册手续。各学校要在考生报到结束次日向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报送考生报到情况,并上报考生放弃入学资格的相关理由。
录取工作结束后,市招生考试办公室于8月25日前将审核认定的录取结果(含自主招生学校)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依据录取信息库办理普通高中学籍注册手续。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关系到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受到社会的普遍关注。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考试部门和各普通高中、初中学校,要从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维护教育稳定的大局出发,切实加强相关政策的宣传和引导,让家长和考生了解政策、理解政策。环翠区、高区、经区、临港区教育主管部门要指导各初中学校组织召开以中考招生政策为主题的初四考生全体家长会,解读中考填报志愿和高中招生录取政策。要严格招生录取程序,加强对招生录取工作人员的管理,坚决排除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确保圆满完成今年市直普通高中的招生工作。
(二)落实职责分工。
考试录取工作在市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市招生考试办公室负责市直高中考试的组织、评卷、成绩汇总和录取工作;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负责考试的命题制卷和考试情况分析,参与评卷工作;基础教育科参与市直普通高中科技创新特长生的录取工作,监督市直普通高中计划执行情况并按规定注册学籍;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参与市直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考试、艺体特长生(含威海艺术学校普通高中艺术班)考试及录取工作,监督特长生招生计划执行情况;财务审计科负责将考试费用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相关政策的宣传;组织科负责协调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三)严明工作纪律。
要进一步强化对招生工作的领导,严密组织管理,严格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做到五个严格、五个严禁:严格控制招生计划,严禁在计划外录取学生;严格落实招生区域,严禁跨区域招生;严格执行录取标准,严禁随意降低标准录取;严格执行特长生、自主招生工作方案,招生工作方案一经市教育局审定后,严禁随意变更;严格学籍管理,新生学籍注册将以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提交的名单为准,对其他任何单位提供的名单不予受理,新生一经录取报到严禁跨校借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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