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泽县2020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20-6-30 20:44:11
光泽县2020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2020年我县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根据《南平市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南平市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南招委〔2020〕4号)及《南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南平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南教基〔2020〕6号)等文件精神,现制订光泽县2020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第一部份 报名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具备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户籍或学籍在本县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3.户籍在本县的往届初中毕业生。
4.报考部分职业院校还须具备院校公布的报考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高中阶段的在校生。
2.被职业院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到报名结束之日不满一年者(不含未成年考生)。
3.被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年限未满者。
4.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报名时间
5月18日~5月23日
四、报名办法
1.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登录中考报名系统(http://npzk.np.gov.cn)进行网上报名。考生报名确认工作,由考生所在中学负责组织。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考生应认真核对本人《2020年南平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生基本信息确认表》内的所有信息,确认无误后亲自签名以示负责。
(1)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学籍所在学校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2)社会考生在县招生办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2.考生报名须按规定缴交报名考试费。
3.考生原则上只能报考考生学籍所在地的普通高中学校。
五、报名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
1.本人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附复印件)。
2.往届初中毕业生须持本人初中毕业证书。
3.部分考生报名时还应具备以下材料:
(1)在外就读回户籍所在地报考的考生,需提供原就读学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材料;
(2)初中阶段读四年以上(含四年)的应届毕业生,应附县教育行政部门有效的学籍变动证明材料;
(3)享受本细则规定政策照顾的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注意事项
1.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0〕12号)文件规定,未经南平市教育局批准,公民办高中学校一律不得跨区域招生。县教育招生部门和各初中学校要加强宣传,严禁考生报考本县以外的高中学校(南平市批准同意的除外)。
2.报名确认工作实行学校负责制,各有关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协调,合理安排,方便考生报考,并组织专人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及确认工作。
3.所有考生需认真填写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因信息填报错误或通讯方式变化没及时更正造成无法联系、影响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4.凡提供虚假证明,骗取报考或录取资格的考生和有关单位,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该生当年报考和录取资格,次年不准报考,并追究有关单位经办人的责任。
5.五年制高职面试、体检标准等具体规定按福建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6.凡报考需体检的学校或专业的考生,均按规定到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后将体检结论交考生县教育招生办,凡无体检的考生不得录取需体检的学校或专业。
第二部分 考试与考查
一、考试科目与时间安排
1.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等7个学科的考试安排在九年级学年末进行,地理、生物2个学科的考试安排在八年级学年末进行。因受疫情影响,经南平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取消2020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
2.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顺序
2020年中考省级统一考试安排在7月18日~20日举行,具体科目安排如下:
日 期 |
上 午 |
下 午 |
7月18日 |
语文(8:30—10:30) |
数学(15:00—17:00) |
7月19日 |
物理(8:30—10:00) 化学(10:45—11:45) |
英语(15:00—17:00) |
7月20日 |
历史(8:30—9:30) 道德与法治(10:15—11:45) |
(八年级) 地理(15:00—16:00) 生物(16:45—17:45) |
备注:英语听力测试从15:00开始。各学科考试均不得携带计算器进入考场。考试时间安排省上如有调整,依省定通知执行。
3.生物实验操作安排在八年级课程结束时进行,物理、化学实验操作两科考查安排在九年级课程结束时进行,考试时间各安排10分钟,具体组织实施和考查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二、考点设置
中考考点设置按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要求确定安排,配备英语听力播音系统。考试全过程实行适时监控并录像,考点经县招生委员会研究设在光泽一中。
中考相关考务工作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执行。考生所在学校要对考生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引导考生诚信考试、守法考试;考生家长要督促、指导考生认真阅读考试有关法规和规定,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统一管理,不得将手机、手表、计算器等违规物品带入考场。
第三部分 学科分值、等级记录方式
1.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下同)3门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50分,考试成绩按卷面原始分记载。
2.物理科目试卷满分为100分,按卷面原始分数90%记载;化学科目试卷满分为100分,按卷面原始分数60%记载。
3.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4个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成绩按等级记载,原始分不公布。缺考或考试成绩原始分为0分的不记等级。2020年,考生体育与健康等级均评定为A,按5分计入中招录取总分。八年级中考的地理、生物2个科目成绩,各按卷面原始分数30%计入2021年中招录取总分。
4.按等级计入中考录取总分的文化科目,卷面原始分与等级的折算办法如下:
85分(含85分)以上—100分为A级;
75分(含75分)以上—85分以下为B级;
60分(含60分)以上—75分以下为C级;
60分以下为D级。
各科目A级人数应不少于参考人数的20%,若达不到20%,则下调至达到20%止;B级(含B级)以上人数应不少于参考人数的45%,若达不到45%,则下调至达到45%止;C级(含C级)以上人数应不少于参考人数的80%,若达不到80%,则下调至达到80%止。
2021年起,各科目根据原始成绩,划定五个等级,由高到低位次分别为A、B、C、D、E,不再实行等级奖励计分。原则上每个科目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依次为: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35%,D、E等级共20%;A、B、C、D等级为合格,E等级为不合格且比例不超过5%。
5.2020年参加地理、生物2个科目考试的八年级学生,等级按照2021年的五个等级记载。学生毕业当年未能达到要求的,可在离校2年内申请补考相应科目,补考通过的认定为D等级,且仅用于毕业资格认定。因故并经县教育局批准未参加考试的学生,及转学、复学或回原籍报考以及由省外转入等原因未参加我县地理、生物科目统考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应参加今年地理、生物科目考试,其考试成绩仍按2019年A、B、C、D四个等级记载;省内其他县(市)转入的考生需由转出地的县(市)招生部门出具原始成绩,认定相应等级。
6.物理、化学、生物3个科目的实验操作考查成绩以合格或不合格记载。不合格者允许补考一次。
7.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5个科目的考试成绩和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5个科目考试等级只通知考生本人,不公布,允许核分或核等级,但不查卷。
第四部分 志愿填报
一、填报志愿时间
1.填报志愿实行网上填报,网上填报志愿时间:6月28日上午8时~6月30日下午6时,逾期不再受理。五年制高职和中职学校网上志愿补报时间在8月中下旬高中录取结束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放弃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同批次学校录取。放弃高中录取的考生,如需参加职业学校录取,须于高中录取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交放弃申请报告,由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高中录取一周内,统一向南平市教育局基教中心上报放弃录取名单。考生还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补报五年制高职和中职学校志愿;放弃五年制高职录取的考生,只能参加中职学校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高中补录。
二、志愿设置
1.第一批:普通高中设八个志愿,第一志愿只填报光泽一中;第三志愿至第八志愿填报光泽二中和具有面向全市招生资格的顺昌金桥学校、武夷山二中(日语班)。
2.第二批:五年制高职(含需面试院校)设六个志愿。
3.第三批:中等职业类学校(含技工学校)设六个志愿。
三、注意事项
1.2020年南平市中考志愿填报系统分设高中志愿与职业院校两类志愿进行填报。参加特长生招生的考生必须同时填报其他高中学校志愿,未参加特长生招生录取的考生按高中志愿录取。
2.志愿填报工作由县招生办负责组织实施。县相关部门应做好志愿填报的培训、宣传和指导工作,确保招生政策调整后考生志愿填报准确、及时和有序。
3.凡报考需通过面试录取职业院校和专业的考生,须选择在第二批五年制高职(面试)志愿栏或第三批中职学校第一志愿栏填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4.考生在中考报名系统上所填报的志愿是考生本人升学志向和意愿的唯一信息,须确保学校和专业代码选择准确无误,凡错选、漏选、未保存等原因影响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第五部分 面试与体检
一、凡报考需面试的学校、专业的考生必须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
二、凡报考招生计划中有注明需体检的学校、专业应根据当地招生办的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相关项目的体检。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将考生体检表收集并于7月20日前上交南平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第六部分 政策照顾
一、下列应届考生享受3分照顾
农村独生子女和二女绝育家庭子女。
二、下列应届考生享受6分照顾
1.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台商子女(还享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地市级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
3.第一志愿报考师范类五年制高职的各类国民教育系列(不含党校、军事院校)的经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进行学历教育的学校(含学前教育)的教师(含学校在册在编的管理干部)的子女。
三、下列应届考生享受9分照顾
1.少数民族考生。
2.驻军部队军人子女。
3.在职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
4.省级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
5.第一志愿报考师范类五年制高职的省优秀教育世家的教师子女或在县以下(不含城关)中学、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乡镇文技校工作15年以上,现仍在农村工作的专职教职员工(含在农村退休的公办教职工和民办教师)的子女。
四、下列应届考生享受27分照顾
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病故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获得中央军委表彰(含中央军委机关十五部门、原四总部中,两个及以上部门联合表彰)、省级及以上军地联合表彰等军人的子女。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因公牺牲、一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消防救援英雄模范(含转制前获得的相应奖励)的子女。
五、下列应届考生享受50分照顾
1.烈士子女。
2.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含执行外交任务或国家派遣的对外援助、维持国际和平任务的军人的子女)。
六、凡报考职业类院校,在录取职业类院校时可享受加19分照顾。
考生不需填“注意录取”表;往届生可享受本条政策照顾。
七、照顾政策说明
1.享受政策照顾的加分,以量化方式计入总分。
2.考生照顾加分不能累加,只能享受其中最高的一项(“报考职业类院校可享受加19分照顾”规定除外)。
3.凡享受按政策照顾的考生(“照顾政策”第六项除外),必须填写“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提供相关原始证明,并在学校公示;“登记表”有关栏目经县级有关行政部门确认签字盖章后,于6月30日前送达所在的县教育招生办,逾期不予办理。享受中考优待政策的军人子女,按《南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驻闽军人子女中高考优待对象申报工作的通知》办理。
4.“注意录取”考生资格审核由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并于7月10日前将“注意录取”花名册报送南平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复核备案,有关证明材料由审核部门备存。
5.往届初中毕业生不享受政策照顾(报考职业院校的除外),且在报考普通高中实行从投档总分中扣除25分后,再参加择优录取。
第七部分 建档
一、应届生档案
1.考生志愿表(电子文档);
2.考生的综合素质评定、日常表现、成长记录袋等原始资料必须在6月下旬上交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3.享受政策照顾的考生,应具有相关部门签字盖章的《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
4.初中阶段就读四年以上(含四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应附有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查核定的学生学籍变动证明;
5.肝功表或体检表(报考有要求体检相关项目的学校、专业的考生)。
二、往届生(含同等学历)档案
考生志愿表。
第八部分 录取
一、第一批普通高中
1.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按考生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先后录取。全县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考查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的评定结果是普通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全县高中学校未经批准,只能择优录取在本地报名、且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考生。
2.严格按本县域普职比1:1的要求,确定每所高中的招生计划,明确招生范围、对象和要求,班生额原则上为45人,不得超过50人。
3.今年继续推行优质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做法。县优质普通高中学校统招生指标分配的比例不少于50%,2020年定向生录取见附件。
4.为进一步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作用,严格按照《南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南平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南教基〔2020〕6号)文件规定执行;如有自主招生按《2020福建省光泽第一中学自主招生简章》执行。
5.全县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为320分,各高中学校均不得招收全市划定的普高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下学生。高中校招生计划若未完成,不予补录。
6.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在中考录取时,等级学科生物、地理、思想品德、历史成绩达到A级的考生,每学科给予5分的奖励,B级的给予2分的奖励,纳入中考投档分。
7.非本县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县初中学校就读并取得经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确认学籍的初中毕业生,均可报考就读学校所在的县所有普通高中。未取得经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确认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班学生,应回其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
8.农村生育一女并已绝育的家庭女孩录取高中阶段所有公办学校实行减免学费。
9.光泽一中统招生的录取条件和办法
(1)光泽一中统招生的录取条件:
①综合素质评定为合格以上(含合格);
②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生物实验操作三科考查成绩均为合格;
③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五科成绩等级为“四B级一C级”以上;
(2)光泽一中统招生的录取办法:
①在同时具备以上三项录取条件的考生中,按光泽一中统招生计划数,以投档分(含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原始分及物理按卷面原始分数的90%、化学按卷面原始分数的60%;等级加分;政策照顾加分。下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定向指标,实行分校择优录取。具体办法见附件。
②如中考录取最低分数并列且线上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时,则按以下顺序优先录取:①享受政策照顾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考生;②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五科总分高的考生;③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四科总分高的考生;④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高的考生;⑤语文和数学学科成绩高的考生;⑥语文成绩高的考生。
10.光泽二中统招生和具有面向全市招生资格的顺昌金桥学校、武夷山二中(日语班)录取条件和办法
(1)录取条件:
①综合素质评定为合格以上(含合格);
②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生物实验操作三科考查成绩均为合格;
③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等五科成绩等级至少四科在C级以上(含C级)。
(2)录取办法:
①在同时具备以上三项录取条件的考生中,按考生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先后录取。
②在“最低录取分数线”中,如最低分数并列且大于招生计划数时其录取顺序与光泽一中统招录取办法②相同。
9.以上按指令性招生计划均由县招委会按1:1比例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录取时间为8月中旬。
二、第二批五年制高职(含需面试院校)
五年制高职一律实行网上集中填报志愿、网上录取的方式进行招生,不安排线下招生录取。招生对象为当年度参加我县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综合素质评定合格的情况下,按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下60分(即260分)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按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体育、艺术类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60%确定(即192分),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年制高职学校录取新生名册一式四份,经南平市招生委员会审批盖章后,由招生学校将其中两份送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核盖录取专用章后,方可生效。
三、第三批中等职业类学校(含技工院校)
从2020年起,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一律采取统一网上填报志愿、网上录取的方式进行招生。在五年制高职招生录取结束后,按考生填报中职学校志愿择优录取。集中录取结束后,仍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学校,再组织实施网上补报名录取的办法招生。
中等职业学校继续实行春、秋季两次录取审批,春季录取审批时间截止5月20日,秋季录取审批时间截止11月20日。中等职业学校新生录取名册一式三份,南平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南平市教育局高职科、招生学校各存档一份,录取名册加盖南平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专用章后,方可生效。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涉及面广,是一项政策性和时效性很强的工作,关乎广大考生和群众的切身利益。各地、各校应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明招生纪律,严肃考风考纪,务必令行禁止,确保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四、我县今年高中、中等技术学校招生计划和录取要求
1.2020年光泽县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1)第一批次招生高中学校
学校代码 |
招生学校 |
招生人数 |
其中统招生 |
定向生 |
备 注 |
2301 |
光泽一中 |
500 |
250 |
250 |
|
(2)第二批次招生高中学校
学校 代码 |
招生学校 |
招生 人数 |
其中 统招生 |
定向生 |
备 注 |
2302 |
光泽二中 |
336 |
336 |
0 |
|
2117 |
顺昌金桥学校 |
40 |
40 |
0 |
|
8202 |
武夷山二中 |
1 |
1 |
0 |
日语班 |
801300 |
光泽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
165 |
|
|
|
2.高中录取时计划数内考生投档分不能低于市招委会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320分进行录取。
3.各校要严格遵守招生规定,按时按计划完成招生任务。
(1)只能录取在本地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考生,不得录取未在本地参加中考报名和考试的学生。
(2)不允许招收已被招委会划定为其他中学录取生源的考生。
(3)必须严格按招委会确定的招生名额进行招生,不得随意扩招。
(4)招生工作结束后,光泽一中、光泽二中应将所有录取的高一新生名单连同新生录取通知书送县招生办和中学教研室审核,以确认其学籍。
4.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招生计划
1.招生165人,开设5个班。其中,电子商务专业35人1个班;幼儿保育专业50人1个班;生物技术制药35人1个班;畜牧兽医专业35人1个班;食品生物工艺15人1个班。
2.光泽县职教中心招生按《南平市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南平市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南招委〔2020〕4号)“录取”第三批,中等职业学校要求进行。
第九部分 要求
1.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涉及面广,是一项政策性和时效性很强的工作,关乎广大考生和群众的切身利益。招生部门和各校招生工作人员应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严格执行省市招生政策规定,严肃工作纪律,增强服务意识,坚持原则,廉洁自律,规范程序,秉公办事。各校要加强对招生政策规定的宣传,要讲清政策规定,做好导向宣传和引导工作。为了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管理和监察,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检查,设立举报电话,电话号码为7921726。
2.本《实施方案》由光泽县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南平市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南平市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南招委〔2020〕4号)及《南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南平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南教基〔2020〕6号)文件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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