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第五中学2020年招生简章

更新时间:2020-8-16 21:20:00

嘉峪关市第五中学2020年招生简章

      根据嘉峪关市教育局嘉教局字【2020】115号《嘉峪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基本原则

      严格执行“划片、就近、免试”入学原则,按照各批次顺序招生,规范有序录取;依法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确保入学机会均等,严控大班额。

      二、招生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符合条件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免试升入七年级。

      2.属于我校招生区域内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其监护人凭“一本一证一卡”(户口本、住房凭证、学籍卡)等有效信息,于7月10日至30日期间,先在“嘉峪关市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报名系统”上进行网上登记,再于8月8日、9日持相关材料到到学校进行现场确认。报名时所持住房凭证和学生户口本地址应该相同(即“房户一致”),不一致的以住房凭证地址为准,且房产所有人必须是学生直系亲属;无房户需提供由市房管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本市无房证明材料。

      3.属于我校招生区域内的外来人口子女,其监护人凭“一本两证一卡”(原籍户口本、家长居住证、住房凭证、学籍卡)等有效信息,于7月10日至30日期间,先在“嘉峪关市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报名系统”上进行网上登记,再于8月8日、9日持相关材料到到学校进行现场确认。凡凭房屋租赁证入学的学生,需提供父母双方本市无房证明;报名时监护人所持居住证的地址与住房地址应当相同,不一致的以居住证为准;房屋租赁证、居住证必须在有效期内,且租住时间满(含)一年(以办证时间为准)。

      (二)优待政策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对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子女,按照就近就便原则,优先安排入学:

      1.符合《甘肃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规定》相关内容的军人子女。

      2.符合《甘肃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教育优待规定》相关内容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

      3.符合《甘肃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规定》相关内容的公安民警子女。

      4.我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招商引资人员子女。

      三、招生流程

      1.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其监护人根据户籍类别,凭相关证明材料,于7月10日至30日期间,先在“嘉峪关市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报名系统”上进行网上登记,再于8月8日、9日持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学校进行现场确认。

      2.学校根据以下顺序,一次录取七年级新生:

      第一批:安排完全符合入学条件的本市户籍学生和非本市户籍学生以及享受优惠政策的学生入学。

      第二批:根据学位情况,依次安排以下学生入学:

      1.本市户籍学生:“房户不一致”、“有户无房”等情况。

      2.非本市户籍学生:“两证一致”,但租住时间不足一年。

      3.非本市户籍学生:“两证不一致”的,以居住证签发时间先后顺序入学。

      第三批:学校根据以下顺序,一次录取七年级新生:

      1.本市户籍学生:“集体户”、“挂靠户”。

      2.非本市户籍学生:仅持有居住证领取凭证等情况。

各批次、各类别学生招生完毕后,可根据学位空额情况调剂入学的其他学生。

      四、其他相关事宜

      (一)招生规模

      我校今年计划招收七年级新生300名,分六个平行班

      (二)招生区域

      前进南路以东,新华南路以西,体育大道-前进街办事处以南,包括广汇花园、碧波园、兰泽园、枫林园、青禾园、金橘园、丰麦园、和畅园、紫竹园、水岸名居、碧水绿洲、天怡苑、芳馨园、逸景园、逸景南苑、富贵世家、兴达花园、滨湖家园、河西家具城零散住户、312国道以南未划定的区域及其他区域内所有具有甘肃矿区户口的学生等。

      (三)招生工作咨询、投诉电话

      学校招生工作咨询电话:0937-6789748

      市教育局投诉电话:0937-6225704

      学校投诉电话:0937-6783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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