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兰考中考体育考试政策方案
关于印发《2017年兰考县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局属初中: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和《河南省人民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3】58号)的相关要求,根据(省教育厅【2017】36号)的要求结合兰考县实际情况,特下发《2017年兰考县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附件1:2017年兰考县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2:2017年兰考县中招体育考试评分标准
2017年3月7日
兰考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兰考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17年兰考县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实施办法
本办法是2017年我县实施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基本依据。各乡(镇、街道办)中心学校及局属中学要认真学习,积极宣传本办法,使教师、学生和家长了解本办法,各校要为学生参加体育锻炼提供良好条件,要组织学生科学锻炼,防止发生伤害事故。
一、考试对象
2017年参加中招考试的全部初中毕业生。
二、考试内容及评分
1、考试内容及分值
立定跳远 25分
800米跑(女)、1000米跑(男) 25分
1分钟跳绳 20分
足球运球 20分
其中1分钟跳绳和足球运球两项任选一项考试。
2、评分方法:按照“兰考县中招体育考试评分表”执行,满分为70分。三项考试的总得分按四舍五入计入升学总分。
3、考试的场地器材及具体规则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相关规定执行。
三、考试细则
1、考生在考试中不得穿钉鞋(包括铁钉和胶钉)
2、每个项目的具体测试要求按《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3、800米,1000米跑的测试放在最后一项进行。
4、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因个人原因而中止考试,已考过的成绩有效,未考的项目按零分处理,不经考务长同意,不得申请重考。
5、今年中招体育考试采用智能化仪器测试。全程录相。
四、考试时间、地点和报名办法
1、考试开始时间:4月8日
2、考试地点: 兰考三高田径场。
3、报名办法:必须以校为单位于3月21日、22日两天到教体局九楼会议室报名。考生姓名必须和中招文化考试报名时的姓名完全一致。
4、根据豫教财字(1998)96号文件规定,每位考生在报名时交考务费10元,各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多收费。
五、特殊情况的处理意见
1、因伤、病、残而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可申请免试,免试生应参加正常的体育考试报名,否则体育成绩为0分。免试手续包括:残免学生应带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填写申请表,家长签字,学校盖章;病免学生应开具县级医院以上证明,以上材料经县教育体育局保健站认定审批,经审核符合免试条件者,可免于体育考试。残免生体育考试成绩为56分,病免生体育考试成绩为42分。杜绝单项病免。
2、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可申请缓试,缓试安排在考试结束的最后一天上午8点进行。缓试手续由各校领队教师在考试当天统一在考务办公室办理,办理时需交缓试考生的1寸照片1张。女生因例假缓试可只缓800米一项,其余二项照常进行。考试中受伤的学生,已考成绩有效,未考项目按0分处理,如缓考需经考务长批准。
3、外省市考生到我县参加中招考试应参加我县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
4、无故不参加全县统一体育考试者,体育成绩为0分。
六、考试纪律
1、考试要做到严密组织、严肃考纪、责任到人、违纪必究,保证体育考试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准确。
2、循私舞弊、违犯考试纪律的考务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停止工作,并视其情节轻重,按招生工作有关纪律严肃处理。
3、有弄虚做假、冒名顶替等违犯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体育成绩按0分处理。
七、其它
1、各学校在体育考试前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学生既不能虚报病情,也不能隐瞒病情,对患有心肺疾病的学生要严格把关,按规定申请免试。各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重视考生在考试往返途中的交通安全,做好考试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2、各学校要处理好体育教学和体育考试的关系,纠正单纯应试倾向。体育考试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停止体育课。
3、本办法解释权归县教育体育局。
2017年3月7日
附件1
兰考县2017年中招体育考试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马 骉(局 长)
副组长:杨相军(副局长)
周广聚(纪检书记)
成 员:周胜利 朱家明 胡同群 许志安 魏红雷
宋孝玉 刘庆义 孔号启
附件下载
2017兰考中考体育考试政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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