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教育局2017年沙县中考体育考试政策方案
沙教〔2017〕31号
沙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中学,县教师进修学校:
根据《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三明市2017年初中毕业和升学考试办法的通知》(明教中〔2016〕228号),现就我县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我县所有参加毕业、升学(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考试的初中毕业生(含应、往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
2017年3月10日至3月30日
三、考试时间
2017年4月1日至4月30日
《体育考试时间及巡视安排表》(见附件2)
四、考试项目
(一)必考项目:考生从项目Ⅰ中的长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和游泳(100米,不分泳姿)中选择一个项目进行考试。选考游泳项目的考生考试集中在县体育中心游泳馆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指定项目:篮球运球
(三)选考项目:考生从以下项目Ⅱ中的立定跳远、一分钟跳绳、一分钟仰卧起坐(女)、引体向上(男)、实心球、排球垫球、足球运球自主选择一项参加考试。
五、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进行评定(往届生与应届生按同一标准评定)。
六、成绩呈现
体育考试三个项目分别为100分, 满分300分,三个项目的平均分值为学生最后得分。考试成绩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85分以上为A等级,70分-84分为B等级,60分-69分为C等级,59分以下为D等级。A、B、C、D等级对应分值为10分,8分,6分,4分。
七、收费办法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报名费收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17]3号),每生16元。
八、组织机构与职责范围
(一)组织机构
县教育局组成领导小组,下设考务及登分组、考试组、场地器材组、后勤保卫组、监察组等组织机构。各中学也必须设立主考、副主考、场地器材、后勤保卫等组织机构。(附件1)
(二)职责范围
1.领导小组:负责本县体育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认真宣传、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培训考试工作人员,审核批准免试、缓试考生,考试期间进行现场巡视,检查处理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监察组:监督检查体育考试过程是否按有关规定执行。
3.考务组:负责体育考试的考务工作。
(1)审核考生报考资格,审发考生准考证。
(2)编排考试秩序册,组织填写考生成绩登记卡。
(3)安排各项目的考试时间和人数,组织考生到测试点报到。
(4)填写、统计、公布考生成绩,汇总上报有关表册。
4.考试组:
(1)检查体育考试各个项目所需的场地、器材、设备等是否按照考试要求进行布置。
(2)查验考生准考证,安排考生进入测试点参加考试。
(3)评定考试项目成绩,记录考生成绩,填写有关表格并及时送交考务组。
(4)及时提交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反映的问题和意见。
5.登分组:在考试结束后负责全县考生成绩录入及核对。
6.场地器材组:负责落实考试所需的场地、器材、设备等。
(1)考前场地的布置,器材的检查与准备。
(2)考后有关器材设备的回收与保管。
沙县教育局2017年沙县中考体育考试政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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