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招生章程
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招生章程
按照《宜昌市“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实施方案》(宜农发[2018]27号)、《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推进工作的通知》(鄂农办函〔2020〕18号)等文件要求,为确保学校2020年“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以下简称“一村多”)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好考试招生工作秩序,严格人才选拔标准,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一村多”招生工作。
第二条 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一村多”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一村多”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国标代码:12979
第五条 学校地址: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体育场路31号
邮政编码:443000
第六条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类型: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第七条 招生层次: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
第八条 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一村多”工作领导小组,以学校主要领导为组长,学校纪委书记和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职能部门和有招生专业的二级学院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学校“一村多”招生工作,研究招生政策,确定招生专业和计划,拟定实施方案,决定“一村多”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九条 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一村多”招生工作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一村多”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培养方式
第十一条 2020年学校设置“一村多”招生专业7个,总计划464人,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专业名称
计划
招生对象
1
现代农业技术(种植技术)
90
由宜昌市及神农架林区组织部推荐的报名人员
2
畜牧兽医
50
3
经济信息管理(乡村管理)
100
4
电子商务(创业)
45
5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农业机械)
45
6
会计(乡村财会)
44
7
旅游管理(乡村旅游管理、乡村酒店管理)
90
学校根据省教育厅批准的专业计划进行录取。
第四章 报名条件与方式
第十二条 报名对象: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等同等学历)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有培养前途的优秀青年农民或有志于服务贫困村建设的青年农民。重点推荐以下人员:
1.村“两委”班子成员、后备干部、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复原退伍军人;
2.贫困村(主要是建档立卡贫困村)符合条件青年;
3.农业科技人员、科技致富能手;
4.农业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及技术骨干;
5.家庭农场主、种养殖大户及创业农民;
6.已参加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人员及其他农村青年。
第十三条 报名流程:
1.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即日起,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在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http://zs.tgc.edu.cn)“单独招生”栏目,下载《“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报名登记表》(一式五份),按要求填写个人详细信息,经村党支部加盖公章确认推荐、乡镇(场、区)党委审核后,将报名表交各县(市、区)组织部或农业局。
2.资格复查:各县市区组织部进行资格初审,初步确定符合条件人员名单,最后将名单及材料交市委组织部汇总复查,市委组织部将审查通过的名单及材料移交市考试院进行高考报名资格审查,确定最终报名考试名单。
3.领取准考证: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招就处将“一村多”考试准考证发放给各地组织部门,各地安排发放给报名考试人员。
第五章 考试及录取方式
第十四条 考试时间:受疫情影响,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地点: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宜昌市体育场路31号),考试内容与分值:
考试项目
考试内容
分值
(满分)
农业知识
农业生产知识、农业生产技术技能
150分
形势与政策
时事政治、乡村振兴、精准扶贫、农村政策法规、农村党建
100分
语文
语文基础知识及运用、现代文阅读、文言文阅读
150分
第十五条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的要求,综合考虑招生计划、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成绩,按考生考试专业划定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未录满的专业计划调整至考生充足的专业执行。
第十六条 按照湖北省教育厅要求,学校根据录取原则,拟定预录取名单,交宜昌市和神农架林区教育局集中组织高考报名。
第六章 收费及资助政策
第十七条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我校2020年“一村多”专业学费均为5000元/年。学员免交学费,所需学费由省、市、各县(市、区)财政分级承担;其他费用由学员个人承担。
第十八条 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享受我省及国家相关资助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以后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大二以上年级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的学生还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并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条 此次学校“一村多”招生录取的学生不得转专业。
第二十一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一村多”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全程监督,严格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方案进行,接受社会的监督,确保“一村多”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监督举报电话:0717-8853805。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没有任何派出机构和招生代理。对以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咨询方式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17-8853388、8853399;
学校网址:http://www.tgc.edu.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tgc.edu.cn/
通信地址: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体育场路31号
邮政编码:443000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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