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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录取原则。根据国家教育部要求,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管理体制,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远程网上录取方式。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及其家长、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监督。

 

第十一条  非英语考生填报。

 

第十二条  男女比例。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受限制。

 

第十三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身体条件的要求。原则上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进档考生专业确定办法。高职高专普通批按平行志愿投档。

 

所有批次的进档考生按以下原则确定专业:

 

(一)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进档考生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相关专业,计划未满可按我区招生相关政策复征或降分投档录取。

 

(二)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结果公布。录取结果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主。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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