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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郑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促进学生素质教育的全面提高,执行教育部“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郑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郑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郑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办学性质:民办

 

3、办学类型:高等职业院校

 

4、办学层次:专科

 

5、国标代码:13783

 

6、高招代码:6309

 

7、办学地点:郑州市中牟大学路1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郑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成立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院长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办,下设命题考务组、录取工作组、纪检监察组和后勤保障安全组。如考核、录取中出现重大问题,一律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郑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纪委负责对我校高职扩招单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纪检部门全程监督与指导单独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高职扩招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确保“阳光工程”的顺利实施。

 

第四章 招生对象、考试办法与录取原则

 

一、招生对象:

 

1.已通过2021年河南省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报名,未被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高职单招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

 

2.已通过2021年高职扩招补报名的考生。

 

二、报名方式:

 

1、方式一:登陆我校官网http://www.zyfb.com,在“招生信息”栏目内单击“2021年高职扩招报名”,进入高职扩招单招志愿填报系统报名;

 

2、方式二:关注“郑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官方微信号,识别“2021年高职扩招报名”二维码,进入高职扩招单招志愿填报系统报名。

 

三、疫情防控:

 

按照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考生来校途中需全程正确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提前准备好以下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2.防疫行程卡截图打印件(登录微信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在防疫行程卡查询本人返校前近14天内到访地信息。查询结果截图打印);3.《解除隔离证明》(曾经被相关单位隔离过的考生;未隔离的不需要出具)。4.返郑人员必须提供郑州地区的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校时主动出示微信、支付宝扫一扫形成的绿色健康码,测量体温正常并进行信息登记后方可入校;对于近期到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需持有到校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才能入校;随行家长和送考生车辆严禁入校,送考生车辆按要求远距离停放。

 

四、考核科目及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招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

 

(一)A类考生

 

文化基础+职业倾向性测试

 

笔试时间:2021年12月11日9:00-11:00

 

笔试科目:语文、数学、职业倾向性测试

 

考试分值:300分

 

(二)C类考生

 

文化基础+职业技能测试

 

笔试时间:2021年12月11日9:00-11:00

 

笔试科目:语文、数学、职业技能测试

 

考试分值:300分

 

五、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文化基础笔试成绩与职业能力的总和,分类别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的考生按职业能力考核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进行依次排序。

 

学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院高职扩招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在学院网站(http://www.zyfb.com)公示五个工作日,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

 

六、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办公室领导下,由学院组织录取。考生被我院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七、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第四章 收费标准、奖学金及困难资助

 

一、 各专业学费均为9000元/年,住宿费1000元/年。

 

二、 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三、勤工助学及困难资助:学院建立、健全和完善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奖减助贷补并举的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学院设立有勤工助学部,为学生提供校内外多种勤工助学岗位。

 

第五章 附则

 

一、 录取结果经省招生办审核批准后,通过学院网站公布。

 

二、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院招生办。

 

咨询电话:(0371)62179660、62179569、62179526(兼传真)

 

学院网址:http://www.zyfb.com     E-mail: zdyz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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