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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简章

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简章


      第一部分  学院概况

 

       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设立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学院遵循“对接产业、产教融合、创新驱动、特色发展”的办学思路,以专业群建设为核心、以学生职业发展为中心、紧贴市场、紧贴产业、紧贴职业,大力推进专业集群发展,形成了以风电技术专业群,电梯工程技术专业群为主体,汽车技术与服务专业群、生产性服务专业群为两翼的特色专业体系,目前,风电技术应用专业群、电梯工程技术专业群成功立项为“双一流”建设项目——省一流特色专业群,学校当选为全国新能源装备技术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成为教育部“智能制造产业领域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建设单位。学院现设有风能工程学院,电梯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和经济管理学院4个二级学院,3个教学部,开设了电梯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数控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技术、新能源装备技术、风电系统运行与维护、智能控制技术、电机与电器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智能技术专业、新能源汽车技术、汽车营销与服务、物流管理、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会计等19个全国及湖南省特色专业,面向全国招生。

 

                                                                       第二部分  单独招生

 

一、报名条件

 

单招对象:符合湖南省2021年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人员。

 

二、招生类别、专业、计划及学费标准

 

(一)招生类别

 

    学校单独招生计划1800人,分为A、B、C、D、E五类计划,其中E类计划18人,不限专业。招生范围如下:

 

A类:同等条件优先录取考生(符合下列任意一条即可)

 

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

 

2、高中(或中职)阶段获得地市级以上组织的各种知识或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体育竞赛前八名)荣誉证书;

 

3、高中(或中职)阶段获得县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干部荣誉证书,高中(或中职)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获得县级以上表彰荣誉证书;

 

注:符合条件的考生带身份证和其他相关资料请于3月20日上午8点30分-11点来学校招生就业处办理面试手续,若语数外学考成绩不合格,则转入B类。

 

B类:具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届普高毕业生。

 

C类: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届普高毕业生、往届普高毕业生和应届职高对口毕业生。

 

D类:报考部分专业考生

 

      考生报考我校如下社会认可度高、就业前景好、市场需求紧缺专业的考生。专业包括:风电系统运行与维护、汽车营销与服务、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3个专业。

 

D类录取计划300名,按最终技能测试(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录取计划已满,则转入B类。

 

E类:特长生(符合下列任意一条即可)

 

1、体育特长生 :篮球、羽毛球、田径、跆拳道、健美操等项目

 

(1)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等级证书。准备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技术等级资格证书以及“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查询系统”网站上证书审核截图打印稿;

 

(2)参加省级比赛获前8名或地市级比赛获前4名。准备比赛获奖证书、体育比赛秩序册、成绩册;

 

(3)其他有体育特长的考生持毕业学校推荐信来我校参加测试。

 

2、艺术特长生:舞蹈、器乐、声乐、播音主持等项目(请自备一个作品来校参加测试)

 

(1)获得器乐、声乐、钢琴业余九级并持有证书的考生;

 

(2)参加了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总成绩高于170分的舞蹈类、器乐类、音乐类和表演类考生;

 

(3)其他有艺术特长的考生持毕业学校推荐信来我校参加测试。

 

注:考生须在单招报名系统里备注栏填写体育特长生或者艺术特长生,符合以上任意条件的考生带身份证和其他相关资料请于3月19日上午8点30分-11点30分来学校招生就业处办理测试手续。

 

E类录取计划18名并占专业录取计划,按最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二)招生专业、学费标准与计划数

 

2021年单独招生专业、学费标准与各专业计划数见附件1。

 

三、报名时间及办法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8日—3月16日

 

2、报名办法

 

       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以下简称“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s://ks.hneao.cn)或“潇湘高考”APP(通过苹果应用商店、腾讯应用宝、华为应用商店或“考生综合信息平台”首页下载APP)按要求填报报考信息。为顺利被我校录取,考生填报院校时须将我校作为第一顺序(学院代码:14071);填报专业时考生可根据个人兴趣同时填报1至2个专业,并注明是否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录取。考生参加我院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则不能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3、自助缴费和打印准考证

 

(1)自助缴纳考试费:2021年3月17-19日,按省物价局文件收取考试费标准80元/人(通过学校专用缴费微信或支付宝二维码缴纳),缴费流程详见学校招生信息网。

 

(2)网上自助打印准考证:2021年3月17—19日,具体方法详见学校招生信息网。无法通过自助方式完成缴费及准考证打印的考生,可于2021年3月20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学校教务处现场办理。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3月20日

 

(1)技能测试(面试)和笔试:上午 9:00—12:00  具体见准考证

 

(2)技能测试(面试):      下午 1:00—5:00   具体见准考证

 

2、考试地点: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地址: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下摄司街2号

 

五、招生考核方式

 

      我校将本着公平、公正原则,按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在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按照考生类别分别进行命题和组考,考生按计划安排、报名类别和参考比例确定招生计划。

 

1. A类【同等条件优先录取】考生计分方法:

 

应届高中毕业生分数计算公式为:高中毕业生学考语文、数学、英语合计总分×50%+技能测试(面试)成绩×50%(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届普高毕业生、往届高中毕业生和应届职高对口毕业生分数计算公式为:文化测试(机考)语文、数学、英语卷面合计总分×50%+技能测试(面试)成绩×50%(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2、B类【应届高中毕业生】考生计分方法:

 

分数计算公式为:

 

      高中毕业生学考语文、数学、英语合计总分×50%+技能测试(面试)成绩×50%(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高中语数外学考成绩原则上以第一次成绩为准,个别考生因特殊情况未能正常参加第一次考试科目,需出具本人申请、县市招办或考试院签署证明材料,方可按该科目第二次考试的成绩参与计算。按第二次考试成绩计算的,高中语数外学考部分成绩折合分数不能高于60分。

 

3、C类【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届普高毕业生、往届高中毕业生和应届职高对口毕业生】考生计分方法:

 

     文化考试(笔试)语文、数学、英语卷面合计总分×50%+技能测试(面试)成绩×50%(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4、A、B、C、D类技能测试(面试)内容:技能测试(面试)得分占比50%,主要考察学生的心理素质、健康素质、表达能力、职业倾向、创新思维与实践动手能力等,其目的是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职业倾向性,主要采用“面试”形式进行测试。

 

5、E类特长生考核内容:分项目测试,专业测试总分100分,其中高中语数外学考成绩占比为30%,专项测试占比为70%(测试时间为3月20日,具体测试方案见学校招生信息网)。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专项测试成绩为最终总成绩。3月19日公布录取名单,未录取的考生可参加3月20日相关考试,按20日的考试成绩进行录取。

 

六、录取原则

 

      根据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和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制定单招录取办法,严格按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分考生类别、计划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且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考生录退后,计划未满的情况下,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1、A类计划考生:符合条件的A类考生根据其类别(普高生、中职生),分别与B、C类考生进行录取,并享受同等条件优先录取优惠政策。

 

2、B类计划考生:按考生参考所占比例确定相应录取人数比例,按换算后的语数外总分和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合计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分别按语数外学考成绩(或文化测试成绩)优先录取原则;录取专业原则上为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E类考生参与排名录取时,录取专业原则上是考生填报的第二专业)。

 

3、C类计划考生:按考生参考所占比例确定相应录取人数比例,按文化测试语数外总分和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合计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分别按语数外文化测试成绩优先录取;录取专业原则上为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E类考生参与排名录取时,录取专业原则上是考生填报的第二专业)。

 

4、D类计划考生:原则上技能测试(面试)合格即可直接录取。若符合条件考生数多于该专业计划人数时,则按计划择优录取后,余下考生再按第二志愿专业进行排名确认是否录取;符合条件考生少于该专业计划人数时,先在本专业的后续志愿内择优调整录取,多余计划再转入B类。

 

5、E类计划考生:体育考生按文化考试成绩+专项测试成绩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出现总成绩相同,则按照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艺术特长的考生按联考成绩+职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出现总成绩相同,则按照联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6、优先录取填报我院第一志愿考生;若参考考生数少于计划数时,则录取填报我院二志愿考生。

 

7、有下列情形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测试缺考的考生,考试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的考生。

 

8、经我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录取确认手续。逾期未办理者,视为自愿放弃单独招生录取资格,空出的计划将在同类别内顺延进行补录。具体办理要求将随预录取名单向社会公布。

 

9、凡被我院正式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加湖南省2021年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及录取,单招录取新生不得办理转学,原则上不能转换专业。录取通知书将于4月中旬统一寄发。

 

七、相关事宜

 

1、2021年单独招生日程安排见附件2

 

2、收费标准

 

     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核定的学费标准收费,所有招生专业学费标准如有变动,以物价部门新的文件为准。

 

八、监督机制及信息公开渠道

 

1、为确保学校单独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将学校监督电话向社会公布,接受广大考生、家长及社会的共同监督。纪委监督电话:0731-52810671。

 

2、命题、考试与评卷在省教育厅和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3、联系方式及信息公开渠道

 

联系电话:0731--52810621、52810201、58596575、58595839

 

联系人:殷老师 龚老师      邮 编:411101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下摄司街2号

 

信息公开: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xx.hnjd.ne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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