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设立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是湖南省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学院坚持“校企一体、产教融合、特色发展、品牌引领”的办学思路,以专业群建设为核心,紧贴市场、对接产业,形成了以风电技术专业群,电梯工程技术专业群为主体,汽车技术与服务专业群、生产性服务专业群为两翼的特色专业体系。目前,风电技术应用专业群、电梯工程技术专业群成功立项为“双一流”建设项目——省一流特色专业群,风电专业教学团队获首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电梯工程技术专业教学团队获首批全国机械行业职业教育服务先进制造专业领军教学团队。学校当选为全国新能源装备技术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成为教育部“智能制造产业领域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建设单位。
学校现设有风能工程学院,电梯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和职业技能培训部,开设了电梯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新能源装备技术、智能控制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智能技术专业、新能源汽车技术、物流管理、电子商务、会计等全国及湖南省特色专业,面向全国招生。
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规范学校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全称: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
二、国标代码:14071
三、湖南省(内)代码:4738
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五、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
六、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七、学校地址: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下摄司街2号
八、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的专科毕业证书
九、报考条件:凡取得报名资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学习成绩优良的考生均可报考。
十、录取规则:
1、依据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精神,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2、录取语种不限,所有专业实行文理兼招。
3、具体录取方式:
(1)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关于志愿投档顺序的有关规定。
(2)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投挡,并符合我校提档要求的考生,严格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择优录取。
(3)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专业志愿”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即分数优先的考生按所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第二专业志愿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时,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若个别省市有特殊规定,与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协商后另行公布)。
(4)湖南省教育厅当年对志愿填报或录取方式另有规定的,以省厅规定为准。
十一、收费标准: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核定的学费标准收费,具体见附表。所有招生专业学费标准如有变动以湖南省物价局核定的最新文件为准。
十二、其他事项:
1、学校设有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多种形式的帮困渠道。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在入学前,可到当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新生报到时也可以通过学校绿色通道办理相关手续。
2、为确保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将学校纪检监察处电话向社会公布,接受广大考生、家长及社会的共同监督。纪检监察处电话:0731-52810671
3招生咨询联系方式和信息发布渠道:
(1)联系电话:0731-58210621、58596575、52810201
(2)传真:0731-58595839
(3)联系地址: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下摄司街2号,邮编:411101
(4)学校网址:http://www.hnjd.net.cn
(5)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xx.hnjd.net.cn/
十三、本章程自公布起生效,由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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