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阳城建职业学院2022年单招章程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教育单独招生章程
一、总则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机制,强化招考行为规范,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学校的教职工,不得参与单独招生考试考务和录取工作。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监督举报电话:0830—2633333。
二、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江阳城建职业学院
(二)办学属性及层次:
1.办学属性: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2.办学层次:民办高职专科
三、组织保障
学校高职单招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机制,强化招考行为规范,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我校2022年高职单招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在学校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学校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院长、分管招生工作和教学工作的院领导为副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属单独招生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组,具体职责如下:
录取工作组:负责招生宣传、报名、资格审查、录取等工作。
考务工作组:负责提取试卷,协助试卷保管,负责考场设置、文化考试(笔试)、综合素质测试(面试)、阅卷等工作。
保障工作组:安排校内志愿者,报到流程引导,报名现场秩序维持;安排协调现场报名和考试现场学校整体宣传布置;负责学校网络维护和安全;负责水、电、食堂、医疗等后勤保障工作。
安全保卫组:负责试题转递的安全;报到、考试期间校园秩序的维护。
监督工作组:负责招生考试录取全过程的纪检监督,建立监督机制并督促运行,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高职单招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四、报考条件
已报名参加四川省2022年普通高考并取得14位考生号的考生。
五、报名办法
2022年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考生本人应于2022 年 3 月 10 日 9:00 至 17 日 12:00,登录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sceea.cn),按要求准确填写考生有关信息,填报高职单招学校志愿。学校志愿设置为 1 个,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并及时保存。
考生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登录帐号、密码,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考生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学校确认
在四川省教育考试网站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应于2022年3月19日9:00至23日 12:00,登录我院官网(www.jyccc.cn),填报专业志愿,并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
考生报名完成后自行打印《江阳城建职业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报名表》和准考证。
未按以上规定进行报名和确认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高职单招。
(三)资格审核
考生考试前一天到学校进行资格审核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考生本人签字确认的《江阳城建职业学院2022单独招生报名表》;
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免试考生在学校现场报名时提交获奖证书原件和《四川省2022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
六、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七、考试
(一)考试时间
1.文化考试笔试时间为2022年4月2日9:00-11:30。
2.综合素质测试时间为2022年4月2日13:00-18:00
(二)考试地点
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九狮路二段江阳城建职业学院
(三)考试内容
文化考试试题由省统一命制,分普高类、中职类,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分卷,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技能综合测试满分200分。
1.普高类考生:文化考试+(综合素质面试)。
2.中职类考生:文化考试+(综合素质面试)。
3.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总分200分。
考核要点
考核内容
总分
仪表仪容
仪表举止和基本素养
50
逻辑思维
逻辑思维能力、表达能力,语言表达
50
职业倾向
专业认知、职业能力倾向和专业潜力
50
创新能力
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创业意识、创造能力
50
所有考生应认真配合学校的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八、录取
(一)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普高类、中职类统一划定录取控制线未参加文化考试或技能综合测试,以及文化考试或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二)录取规则
考生的政考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学校根据招生计划、考试人数和考试成绩划定录取分数线。按照考生文化考试和综合素质面试(技能考核)相加之和作为考生录取依据,以考生类别分别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由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
若出现同分情况,则依次按语文、数学、综合素质面试(技能考核)、英语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定考生录取位次。
录取过程中若出现计划类别和专业计划不平衡,学校可按照实际报考学生情况平衡计划类别和专业计划。对服从专业调剂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根据考生类别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到其他未完成计划的专业。
拟录取考生名单于4月9日—4月13日在我校网站公示。公示期满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免试录取办法
考生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教育厅核实资格、高等职业学校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由我院免试录取。
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向我校提交《四川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免试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我校网站公示,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自愿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请于公示期内由本人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及家长签字的放弃录取申请书至我校招生处办理相关手续,我校将取消该生当年单独招生录取资格。因放弃录取产生空缺的招生名额,从候补名单中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九、新生注册和复查
经我校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按照录取通知书要求到校报到注册。逾期未报到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档案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十、其他事宜
(一)考生参加高职单招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二)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考新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
(三)高职单招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备案标准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四)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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