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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阳城建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章程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章程


一、总则

 

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考试及录取办法》(川教函﹝2021﹞337号)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校全称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

 

三、办学性质与层次

 

民办高职专科

 

四、报考对象

 

已参加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报名并经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为符合我省 2021 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以及在岗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

 

考生只能报考面向本类别招生的专业。

 

五、考试实施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2021年11月27日

 

考试地点: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九狮路二段江阳城建职业学院

 

(二)考试方式及要求

 

1.考试形式:面试(职业适应性测试)。

 

2.考试内容:采取“职业适应性测试”对考生进行考核,成绩总分为350分。

 

(三)成绩查询

 

2021年12月6日起登录学校官网查询成绩或拟录取情况。

 

六、录取规则

 

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录取工作。

 

(一)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学校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如遇同分则按“职业适应性测试”依次以主考、考官的评分成绩高者优先。

 

(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考生,经我校审核通过后,可在我校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高校组织的考试。

 

(三)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官方网站首页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七、新生入学

 

录取新生于2022年春季入学。学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相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新生入学后,将对新生进校资格复查。复查后发现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录取新生因故暂时不能按期入学的,可向学校请假或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由学校规定。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就读地址: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九狮路江阳城建职业学院。

 

资助政策:学生入学后按现行规定享受学生资助。对于采取弹性学制培养的学生,在校期间参评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次数,享受助学贷款贴息政策的时间,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年限,原则上与基本学制学生相同。自主就业(“自主就业”身份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证)的退役士兵专科(高职)学生享受学费减免资助,学费减免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部分由学生自行负担;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专科(高职)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

 

八、学习方式

 

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的原则,实行弹性学制和弹性学期制。针对不同群体的特殊性,实行单独编班、单独教学、单独考核,工学交替、灵活多元的学习形式。

 

学时要求:总学时不低于2500,同时严格保障集中教学学时,集中学习不得低于总学时的40%。

 

九、学费标准

 

学费:8000元/生•年。

 

十、学籍管理

 

学籍学历管理和电子注册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41号令)、《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学校学籍管理规定执行,此次录取学生学生不得换录。

 

十一、工作进程安排

 

高职扩招流程安排

高职扩招时间安排

内容

网上报名

10月28日9:00至11月4日17:00前

考生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填报志愿和缴纳报名考试费

填报志愿

网上缴费

现场确认

11月10日至13日17:00前

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外省户籍考生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及复印件,到本人报名时选择的县(市、区)招考机构对网报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并采集面颊特征及指纹特征信息。

考试实施

11月17日至19日12:00前

报考本校的同学,可登录学校官网,查询参加考试的时间、地点等相关要求,按学校规定的办法和要求参考

11月27日

到校考试

12月6日起

考生登录学校网站,查询本人成绩或拟录取情况

录取

12月10日12:00前

学校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十二、其他事宜

 

(一)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考试招生工作。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二)考生须做好备考期间个人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考前14天起,自行做好每日体温测量,考生参加考试前,须通过微信公众号“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国务院客户端”或经当地政府认证的官方平台实名申领防疫健康信息码(简称“健康码”),并确保在考试结束前,健康码处于“绿色”状态。考前21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考前14天内来自或途径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以及集中或居家隔离期未满的人员,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考试时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检测证明进入考点,并经卫健部门专业评估,当地组考部门(考点)根据卫健部门专业评估意见,综合研判是否可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

 

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若出现干咳、发热、气促、流涕、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考场工作人员报告,经当地卫健部门专业人员研判后,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置。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按照指示要求离场,不得在考点内聚集、逗留。考生应遵守所在考点的其他疫情防控要求;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当地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三)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三、联系方式

 

(一)联系部门:江阳城建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二)学校地址: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九狮路二段

 

(三)咨询电话:0830-2633333

 

(四)纪检监督电话:0830-2633666

 

(五)学校招生网址:www.jycc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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