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科贸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章程
德阳科贸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章程
一、总则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响应我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按照四川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 2021 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川教函[2021]337号)、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考试及录取办法》的通知(川招考委[2021]45号)等文件要求,为保证2021年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校全称:德阳科贸职业学院
三、办学性质与层次:民办高职专科 招生代码:5784
四、办学类型:
五、报考对象
已参加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报名并经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为符合我省 2021 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以及在岗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
考生只能报考面向本类别招生的专业(详见我院官网或官方公众号)。
六、考试实施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日期为2021年11月27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如下:
考试时间
考试安排
10:00-12:00
领取准考证,熟悉考场
14:00-17:30
职业适应性测试
地点: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三星堆大道东段122号
(二)考试形式及要求:
1、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在岗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考生参加由我校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职业能力倾向、基本职业素养以及报考专业的基本职业技能,总分350分。
2、对于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免予职业技能测试。
(三)成绩查询
1、12月6日起考生可在我校网站(www.dvctt.com)查询本人成绩。
2、12月8日12:00前,对本人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凭《准考证》到学校教务处登记复查,逾期不再受理。
七、录取规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录取原则。
2、我校根据相关规定和考生成绩及招生计划等情况,分类划定各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录取时先录取已通过免试录取审核的考生,再根据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如相同,按主考官、第一考官、第二考官评分成绩顺序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若出现分类计划、专业计划不平衡,学校可根据生源情况进行计划调整。
3、服从专业调剂(含录取期间申请调剂)的考生不设志愿分数级差,填报专业录满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4、在计划未完成的情况下,认可同类高校上报省教育考试院的考试或测试成绩,接受跨校调剂投档考生。
5、同分考生录取、退档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确定。
6、各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7、各专业不限应试外语语种,但我院只提供英语语种教学。
8、各专业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9、经省招委同意或学院公示后,在不影响高考公平的情况下可调整各类别各专业招生计划。
10、按志愿录取的考生,一律不予退档换录。
11、报到人数不足30人的专业,学院可视情况调整到相近专业就读或插班就读。
12、考生在录取期间需保持高考报名系统内联系方式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的录取遗留问题责任自负。
13、免试条件: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考生,经高校审核通过,可由我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本次报名,并向我校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四川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如发现考生对免试资格弄虚作假的,将按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并纳入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组织的考试。
14、高校根据相关规定和考生成绩及招生计划等情况,分类划定各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要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规定,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八、新生入学
(一)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入学须知》要求入学,因故不能按时入学的,需书面向学院请假。
(二)逾期15天未报到注册的,注销入学资格。
(三)新生入学后将进行资格复查,对存在思想政治品德、身心健康、违纪违规和弄虚作假等不符合就读要求的考生做退学处理。
(四)就读地址:校本部(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三星堆大道东段122号)
(五)资助政策:学生入学后按现行规定享受学生资助。对于采取弹性学制培养的学生,在校期间参评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次数,享受助学贷款贴息政策的时间,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年限,原则上与基本学制学生相同。自主就业(“自主就业”身份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证)的退役士兵专科(高职)学生享受学费减免资助,学费减免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部分由学生自行负担;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专科(高职)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
九、学习形式与教学总课时
采取线下线上混合式学习方式。学生根据自身工作情况,可参加学校集中组织的面授教学,也可利用学校在线课程在老师的指导下进行自主学习。
学时要求:总学时不低于2500,同时严格保障集中教学学时,集中学习不得低于总学时的40%。
十、收费标准
1.退役军人学费8000元/年,通过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补贴资格审核的考生可享受全额学费补贴。
2.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全日制学习学费为8000元/年。如有补贴,以相关部门公布为准。
3.学费分三年缴纳。
4.其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按照我校普通全日制学生收费标准执行,采取自愿原则,具体详见《新生入学须知》收费项目。
十一、学籍管理
学籍学历管理和电子注册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41号令)、《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学校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基本学制三年,最长修业年限不超过六年。毕业后获得国家承认的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工作进程安排
1.10月21日17:00前上报招生章程。
2.10月28日9:00至11月4日17:00前考生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填报志愿和缴纳报名考试费。
3.11月5日17:00前由各县(市、区)招考机构生成考生号后赓即下载报名数据,并将报名考生名单按类别交由县(市、区)相关部门进行考生资格审核。
4.11月9日12:00前各县(市、区)相关部门将审核后的考生名单返回县(市、区)招考机构。
5.11月10日至13日17:00前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等材料(外省户籍考生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及其复印件,到本人报名时选择的县(市、区)招考机构对网报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并采集面颊特征及指纹特征信息。
6.11月16日12:00前各市(州)招考机构将考生确认名单汇总后报省教育考试院。
7.11月17日至19日12:00前考生可登录所填报学校的网站,查询参加考试的时间、地点等相关要求,按学校规定的办法和要求参考。
8.11月19日12:00前各招生高校制定组考方案并报省教育考试院。
9.11月27日到我校参加现场考试工作。
10.12月6日17:00前将成绩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11.12月6日起考生可在我校官网(www.dvctt.com)查询本人成绩。
12.12月8日12:00前,对本人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凭《准考证》到学校教务处登记复查,逾期不再受理。
13.12月10日12:00前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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