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二、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录取办法
(一)专业科考试及综合分合成办法按现行办法执行。
(二)艺术类专业分两批。
艺术第一批(以专业校考为主)继续实行传统志愿。设院校志愿2个,每个院校志愿设3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录取办法与现行办法相同。除报考教育部规定可自主划线的院校外,其他考生文化成绩(高考总分)须不低于我省普通类第二段线的65%。
实行专业省统考的原第二批和第三批合并为第二批,实行专业平行志愿。考生每次可填报不超过30个志愿。按照考生综合分成绩分为两段,分别按各类别实考人数的 60%、90%确定,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考生位次按综合分成绩分类别确定,综合分成绩相同时,按专业科成绩、普通类专业文化成绩排序确定。
(三)体育类合并为一批录取,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具体办法与艺术类第二批相同。
三、平稳实施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高考综合改革试点作为选拔和培养创新人才、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大事来抓,作为关系千家万户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来抓,强化属地管理、属地负责意识,协调解决改革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完善人财物及制度配套,深入推进教学改革,提升教育质量。建立协调机制,强化正面舆论导向,为改革营造良好氛围。
(二)确保公平公正。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具体实施办法,确保规则明确、程序公正。深入实施阳光招生工程,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机制,确保信息公开透明。加强依法治招,严肃招生工作纪律。
(三)优化服务指导。
开展全覆盖培训,组织模拟演练,确保考生、家长、中学、高校正确理解政策,尽快适应新录取办法。研发志愿填报等信息平台,为考生提供相应的参考资料和便捷查询服务。
附件: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普通类平行录取志愿表样张
附件
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普通类平行录取志愿表样张
高考报名号 |
姓名 |
||
选考科目 |
物理、历史、化学 | ||
志愿序号 |
院校名称 |
专业(类)名称 | |
1 |
北京大学 |
工科试验班类 | |
2 |
清华大学 |
历史基础类 | |
3 |
社会科学试验班 | ||
4 |
清华大学 |
化学基础类 | |
5 |
北京大学 |
考古学(文物保护) | |
6 |
浙江大学 |
科技与创意设计试验班 | |
7 |
浙江大学 |
理科试验班类 | |
8 |
浙江大学 |
医学试验班 | |
…… |
|||
…… |
|||
80 |
健行学院试验班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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