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丹东中考物理学科考试说明、考试范围内容
丹东市2011年中考物理考试说明
根据《全日制义务教育物理课程标准》(以下简称《物理课程标准》)要求,制定丹东市2011年物理学科学业考试说明。
一、考试范围
考试范围为《物理课程标准》中“内容标准”所规定的全部内容,包括科学探究和科学内容两部分。其中科学探究融于科学内容之中进行考查。
二、考试内容及要求
(一)课程目标要求
《物理课程标准》将课程目标划分为知识技能目标和体验性目标两类。知识技能目标分为四个层次的要求:了解、认识、理解和独立操作;体验性目标分为三个层次要求:经历、反应、领悟。具体说明如下:
1.知识技能目标要求
(1)了解:再认或回忆知识;识别、辨认事实或证据;举出例子;描述对象的基本特征。所用的行为动词有:“了解”、“知道”、“描述”、“说出”等。
(2)认识:位于“了解”与“理解”之间。所用的行为动词是“认识”等。
(3)理解:把握内在逻辑联系;与已有知识建立联系;进行解释、推断、区分、扩展;提供证据;收集、整理信息等。所用的行为动词有“区别”、“说明”、“解释”、“估计”、“理解”、“分类”、“计算”等。
(4)独立操作:独立完成操作;进行调整或改进;尝试与已有技能建立联系等。所用的行为动词有“测量”、“会”、“学会”等。
2.体验性目标要求
从低到高分为经历、反应、领悟三个层次。
(1)经历:在从事科学活动中、通过经历与科学家进行科学探究时相类似的探究过程;学习科学家的科学探究方法;建立对物理知识的感性认识;逐步形成和运用物理学中分析和研究问题的科学思维方式和实验探究技能等。所用的行为动词有“观察”、“经历”、“体验”、“感知”、“学习”、“调查”、“探究”等。
(2)反应:在经历的基础上表达感受、态度和价值判断;作出相应反应等。所用的行为动词有“关心”、“关注”、“乐于”、“敢于”、“勇于”、“善于”等。
(3)领悟:具有稳定的态度、一致的行为和个性化的价值观念等。所用的行为动词有“形成”、“养成”、“具有”等。
(二)内容标准的水平层次要求(117个点)
物理课程标准的科学内容标准按主题的形式分为三大部分:物质、运动和相互作用、能量三个一级主题。
主题一:物质(本主题共有4个二级主题,29个点)
1.物质的形态和变化
Ⅰ.知识技能目标方面
了解:(5个)
(1)能用语言、文字或图表描述常见物质的物理特征。
(2)能说出生活环境中常见的温度值。
(3)尝试对环境温度问题发表自己的见解。
(4)了解液体温度计的工作原理。
(5)能描述固、液和气这三种物态的基本特征。
理解:(4个)
(1)能从生活和社会应用的角度,对物质进行分类。
(2)能区别固、液和气三种物态。
(3)能用水的三态变化解释自然界中的水循环现象。有节约用水意识。
(4)尝试将生活和自然界中的一些现象与物质的熔点或沸点联系起来。
独立操作:(1个)
(1)会测量温度。
Ⅱ.体验性目标方面
经历:(1个)
(1)通过实验探究物态变化过程。
2.物质的属性
Ⅰ.知识技能目标方面
了解:(2个)
(1)能描述物质的一些属性。
(2)了解物质的属性对科技进步的影响。
认识:(2个)
(1)初步认识质量的概念。
(2)尝试将物质这些属性与日常生活中一些物质的用途联系起来。
理解:(2个)
(1)尝试用密度知识解决简单问题。
(2)能解释生活中一些与密度有关的物理现象。
独立操作:(1个)
(1)会测量固体和液体的质量。
Ⅱ.体验性目标方面
经历:(1个)
(1)通过实验理解密度的概念。
3.物质的结构与物体的尺度
知识技能目标方面
了解:(4个)
(1)知道物质是由分子和原子组成的。
(2)了解原子的核式模型。
(3)了解人类探索微观世界的历程。
(4)对物质世界从微观到宏观的尺度有大致的了解。
2011丹东中考物理学科考试说明、考试范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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