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丹阳中考体育考试政策方案
丹阳市教育局文件
丹教〔2017〕25号
关于印发《丹阳市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初中(含九年一贯制学校):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推动阳光体育运动深入开展,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现将《丹阳市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校按要求组织实施。
丹阳市教育局
2017年2月27日
丹阳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2月27日印发
丹阳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和省有关文件精神,以“天天锻炼、健康成长、终身受益”为目标,改革创新体制机制,促进学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不断提高体育教育教学和体育活动质量,引导青少年学生养成科学锻炼身体的习惯,培养青少年学生良好的体育精神和意志品质,不断提升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
二、考试对象
升入高一级学校的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中考体育考试。
三、考试分值
体育考试总分40分,由体育平时成绩和现场测试两部分组成。体育平时成绩6分,初一、初二各3分,其中,《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定2分、运动爱好评价1分;现场测试34分。体育考试成绩计入升学考试总分。
四、现场测试项目
现场测试考生每人须测试四项。考生在以下4类项目中各选取1项进行测试:
类 别 分值 可 选 项 目
第一类 6分 单杠、双杠、支撑跳跃、技巧、武术
第二类 7分 篮球运球、排球传垫球、足球运球、
乒乓球推攻球
第三类 9分 掷实心球、立定跳远、男生引体向上、
女生1分钟仰卧起坐
第四类 12分 女生800米跑、男生1000米跑、
2分钟跳绳、50米游泳
往届生和初三转入我市初中学校就读的应届考生体育考试不计体育平时成绩,现场测试在第一类或第二类项目中增加1个项目(如增测第二类项目,该项目测试得分减1分为实际得分),第四类中不含游泳项目。
注:根据《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2016-2020年中小学校体育工作五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镇政办发〔2016〕144号)文件精神,2019年起将中长跑列入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必考项目。
五、免试及缓试
1.对确实丧失了运动能力获准免修的残疾学生,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其体育考试总成绩按40分计。考生须凭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并面试(可与中考体检同步进行)确认后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相关审批手续存入学生档案。
2.因病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持有当地主要医院证明,可申请免试。申请免试考生须填写《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免试申请表》,考生及家长签名并经学校审核、盖章,报教育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免试。批准免试的考生现场测试成绩计21分,加体育平时成绩计入升学考试总分。往届生和初三转入我市初中学校就读的应届考生批准免试的,其成绩以24分计入升学考试总分。免试申请表存入学生档案。
3.因伤、病临时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持有当地主要医院证明,可申请缓试,补测时间安排在5月10日前完成。手续不全者以弃考处理,现场考试不得分。
六、考试时间
体育考试由教育局统一组织,于4月中下旬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50米游泳测试单独组织,时间另行通知)。
七、有关要求
1.各学校要切实加强对中考体育考试工作的领导,统筹规划,精心组织,严格管理。
2.切实把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落实考前体检制度,严格加强医务监督,对患有心肺疾病等不适宜参加剧烈运动的学生,应实行免考制度。
3.各校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加强对本校体育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考前要对学生进行安全和考试纪律教育,加强对交通车辆的安全检查,严禁租用未经安全检查的车辆运送考生。要重视做好考生的考前指导工作,指导考生合理选择考试项目,熟练掌握考试规则和测试方法,积极主动配合考试工作人员操作,认真参加考试,发挥出应有的水平。
4.体育考试收费按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有关规定执行。
附:1.丹阳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规则
2.丹阳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评分标准
3.丹阳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免试、缓试申请表
2017丹阳中考体育考试政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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